11月16日凌晨四点【朝日新闻-新闻稿】 论死刑存在的意义 在今天的人权理事会会议中,各位代表就死刑的存废问题进行了讨论。各国代表在阐述国家立场的同时,也就死刑存在的意义进行了探讨。接下来记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死刑存在的意义进行分析。 死刑的威慑力。会上有代表对死刑是否具有威慑力提出了质疑。本报记者认为,死刑大大增加了犯罪成本,对重罪有明显的吓阻作用。比较典型的例子是,巴布亚新几内亚和越南两国的立法机构正式决定恢复执行死刑,以遏止暴力犯罪上升的趋势。可见死刑对重罪的威慑力是不容小觑的。 死刑犯与受害者的人权问题。罪犯的人权是否与受害者的人权相对等?土耳其代表对此做出了肯定的回答。但是,当我们关注罪犯的人权问题时,受害者的人权的在哪儿?本报记者认为,犯罪者失去的利益应不小于所侵害的利益。况且死刑犯的生命权不应该凌驾在所有道德价值观之上,成为衡量人权的唯一标准。 死刑与终身监禁的成本比较。一些代表提到了死刑判决的上诉的成本之沉重,但却忽视到终身监禁的食宿与管理成本更在其诉讼成本之上,且必须由全体国家纳税人负担,国家之财政乃合法纳税人之财产,主张有义务需供养需永久隔离犯人不符合国家体制之合理性,当犯人无悔改之可能且有终身隔离社会之绝对必要性时,供养此人犯至老死只是浪费国家资源的无意义行为。 死刑的执行与死刑犯的反省。死刑的意义在于,让一个犯了杀人罪的犯人,诚实的面对自己犯下的错误,打从心里反省自己的误行。是的,无情的夺取他人宝贵的生命的确是很残忍的一件事,相对的,这个时候犯人才会真切的体会到,被自己残忍杀害的人,他们的生命也是这样的无价。死刑存在的意义不是报复手段,而是让犯人可以诚实面对自己所犯的恶行的方式。有些人只有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时,才会了解生命的尊严及意义。 死刑的执行对受害者家属的意义。记者从阿联酋代表的立场文件中了解到,阿联酋主张建立国际死刑酷刑者基金会以给予死刑酷刑者及其家属经济抚慰。但是,受害者家属的权益在哪儿?记者认为,死刑是对受害者家属的一种慰藉,让受害者家属在心理上产生一种平衡感。 对于死刑存在的意义,记者呼吁各国代表能够多角度地看待问题,人权是平等的,我们不仅仅要关注罪犯的人权问题,更要顾及到受害者及其家属乃至整个社会的人权问题。这样才更有助于我们站在更高更远的角度分析问题,直至解决问题。 朝日新闻记者徐路遥讯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2f5afc74693daef5ef73d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