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游乐场应该在景观绿地中划出固定的区域,一般均为开敞式。游乐场地必须阳光充足,空气清洁,能避开强风的袭扰。应与住区的主要交通道路相隔一定距离,减少汽车噪声的影响并保障儿童的安全。游乐场的选址还应充分考虑儿童活动产生的嘈杂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离开居民窗户10m远为宜。 儿童游乐场周围不宜种植遮挡视线的树木,保持较好的可通视性,便于成人对儿童进行目光监护。 儿童游乐场设施的选择应能吸引和调动儿童参与游戏的热情,兼顾实用性与美观。色彩可鲜艳但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游戏器械选择和设计应尺度适宜,避免儿童被器械划伤或从高处跌落,可设置保护栏、柔软地垫、警示牌等。 居住区中心较具规模的游乐场附近应为儿童提供饮用水和游戏水,便于儿童饮用、冲洗和进行筑沙游戏等。 1. 儿童游戏场使用坡度:0.3%~2.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表9.0.1) 2. 儿童游戏场的植物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乔木宜选用高大荫浓的种类,夏季庇荫面积应大于游戏活动范围的50%; 二、活动范围内灌木宜选用萌发力强、直立生长的中高型种类,树木枝下净空应大于1.8m。 三、严禁选用危及游人生命安全的有毒植物; 四、不应选用在游人正常活动范围内枝叶有硬刺或枝叶形状呈尖硬剑、刺状以及有浆果或分泌物坠地的种类; 五、不宜选用挥发物或花粉能引起明显过敏反应的种类。(《公园设计规范》6.2.1 6.2.3) 六、儿童活动场地周围不宜种植遮挡视线的树木,保持较好的可通视性,且不宜选用硬质叶片的丛生植物。(《无障碍设计规范》7.2.4) 3. 公园内的儿童游戏场与安静休憩区、游人密集区及城市干道之间,应用园林植物或自然地形等构成隔离地带。(《公园设计规范》7.6.1) 4. 幼儿和学龄儿童使用的器械,应分别设置。(《公园设计规范》7.6.2) 5. 游戏内容应保证安全、卫生和适合儿童特点,有利于开发智力,增强体质。不宜选用强刺激性、高能耗的器械。(《公园设计规范》7.6.3) 6. 游戏设施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儿童游戏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的要求:1室内外的各种使用设施、游戏器械和设备应结构坚固、耐用,并避免构造上的硬棱角;2尺度应与儿童的人体尺度相适应;3造型、色彩应符合儿童的心理特点;4根据条件和需要设置游戏的管理监护设施。 二、机动游乐设施及游艺机,应符合《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标准》(GB8408)的规定; 三、戏水池最深处的水深不得超过0.35m,池壁装饰材料应平整、光滑且不易脱落,池底应有防滑措施; 四、儿童游戏场内应设置坐凳及避雨、庇荫等休憩设施; 五、宜设置饮水器、洗手池。 (《公园设计规范》7.6.4) 7. 游戏场地面 一、场内园路应平整,路缘不得采用锐利的边石; 二、地表高差应采用缓坡过渡,不宜采用山石和挡土墙; 三、游戏器械下的场地地面宜采用耐磨、有柔性、不扬尘的材料铺装。(7.6.5)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33879f927fff705cc1755270722192e453658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