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章书院事件和其法律思考 一、法律是什么 I定义 法律,是国家的产物,是指统治阶级(统治集团就是政党,包括国王、君主),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 II法律的非官方思考 我很喜欢法律。我认为法律是人类发明过的最好的东西。你知道什么是人吗?在我眼里,人是神性和动物性的总和。就是它有你想象不到的好,更有你想象不到的恶,没有对错,这就是人。所以说,法律特别可爱。它不管你能好到哪儿,就限制你不能恶到没边儿。它清楚每个人心里都有那么点脏事儿,想想可以,但做出来不行。法律更像人性的低保,是一种强制性的修养。它不像宗教要求你眼高手低,就踏踏实实的告诉你,至少应该是什么样儿。又讲人情,又残酷无情。——《烈日灼心》 二、豫章书院是什么 经南昌青山湖官方通报,该校为江西南昌“豫章书院修身教育专修学校”,非古书院“豫章书院”。 豫章书院主要职能为:对学生进行修身教育和一般不良行为青少年转化工作。 三、事件背景 近日,多位网友发帖称,位于江西南昌的一所名为豫章书院的“戒网瘾”学校存在体罚、囚禁、暴力训练等诸多问题,事件引发公众大量关注。10月30日晚,南昌市青山湖区发布通报称,经调查,网帖反映的问题部分存在,书院确有罚站、打戒尺、打竹戒鞭等行为和相关制度。对此,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处罚、追责。据北京青年报报道,10月30日下午,多位曾因网瘾、叛逆等问题被送入豫章书院的学生告诉记者,该校老师通常用戒尺、“龙鞭”体罚学生。戒尺是大号的钢尺,龙鞭也是钢筋做的。“只要有违背老师意愿的就打你,比如队列动一下,或者晚上考试的时候故意出难题,答不上来暴力伺候。” 四、事件背后 1.监管部门监管不力 从这些信息已经不难看出,这所学校不仅仅存在上述行为,而且有的行为已经持续了三年之久。这明显证明了相关监管部门存在着监管失职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为什么这样的事情都是在媒体揭批之后才被发现?三年多的时间,难道监管部门就不曾接到过一起举报?这明显就不合常理的。 2.行为触犯法律 I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II 很多国家对未成年人暴力实行零容忍原则。任何名义的暴力管教都是被禁止的。我国的传统文化认为,孩子不打不成器,对于管教孩子,现行法律对于家长还是留有一定的空间——法律禁止家长虐待孩子,但没有明确禁止体罚。 III 学校的老师是不是有惩戒权?在豫章书院的案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就是,老师惩戒权的边界在哪里?法律的界限比较模糊。 四、我们都能做些什么 1.完善未成年保护法 诚然,一条完善的法律条文的制定需要漫长的时间,但是豫章书院这样的事件很可能是未成年受到体罚案件的冰山一角。明确体罚的程度及其惩处方案,是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校园暴力(来自老师的不合法律法规的管教)的利器。 2.加强监管 近年来一些兴起的戒除网瘾学校、管教未成年的组织越来越多,这些组织标榜的一些管教手段还需要监管组织的定期监察和惩治,防止豫章书院的这类事件再次发生。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3dbe63f0a4e767f5acfa1c7aa00b52acfc79c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