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从“姻”字构意看中国古代女性地位 作者:宁皖平 来源:《青年文学家》2012年第35期 本文系2010年度广西教育厅科研项目(立项项目),批准号:201010LX432 摘 要:汉字形体构造具有特殊的文化价值,积淀着汉民族特定的厚重的文化内涵,为中国传统文化提供了真实而深刻的镜像。详考每一个汉字,便可窥见汉字所贮存的民族文化、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取向等丰富的文化内涵。本文通过“姻”字的形体构造和构意来分析它所蕴含的文化内涵,从中认识女性在宗法制度社会中的种种状况,展现女性在中国古代婚姻中所处的社会地位,从一个侧面探讨“男尊女卑”文化观念在中国延续至今的根源。 关键词:“姻”字;构意;女性;地位 作者简介:宁皖平(1963-),女,玉林师范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古代汉语、汉字学、汉字文化学。 [中图分类号]: H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2)-26--02 汉字是伴随汉民族祖先创造社会文明时的产物,是汉文化的载体。汉文化孕育了汉字,汉字承载了汉文化,汉字与汉文化互证为学术研究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汉字形体构造具有特殊的文化价值,积淀着汉民族特定的厚重的文化内涵。申小龙在其论文《中国原始文化的结构化呈现》里说过:“在人类的各种文字体系中,汉字具有独特的文化形态和深刻的历史内涵,尤其是产生于殷周时代的古文字,几乎每一个都可以解读一部分文化史,包括字形的解读和字义的解读。在这个意义上,汉字是原始文化的真实镜象。”1本文通过对“姻”字的形体构造和构意的分析,揭示中国古代女性在婚姻中依附男子、被贬低、被桎梏的地位,反映“姻”字所体现的婚姻文化内涵。 一、“姻”字的构意反映中国古代女性的地位 姻,小篆为,从女,因兼表音义。“女”,甲骨文象面朝左跪着的人,上身是直立的,两臂交叉在胸前。“女”字初形取像突出描绘其跽跪之姿,强调其居家以操持家务为职。其构意与“男”字之形突出男子以农耕为务相类似。从“男”、“女”二字形体构意看,人类社会由采集渔猎时代进入农耕时代之后,女子专任家务劳动,农耕生产则由男子来承担。“妇”字构形 由女和帚组成,帚是室内生活的常用工具。《说文》:“婦,服也。从女,持帚,洒埽也。会意。谓服事人者。”许慎以“服”训释“妇”,反映出古人对于妇女轻视的观念:妇女应该服侍、服从丈夫。表明女主内,管好家务事是女人的天职。甲骨文“安”字外为房子,内坐女子,《说文》“静也。从女在宀下。”女居室中为安,即女子有了婿家有了依靠才平静、安稳。从上各字构意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分析可推知,“姻”字从“女”,像跽跪顺服形,从“因”,“因”甲骨文,象人在车席子上,本义为坐垫,车垫,引申依靠、凭借之意。《说文》:“因,就也。”即依凭。段注认为“因”本为“就”即趋就,趋就男家。《说文》:“姻,婿家也,女之所因,故曰姻。从女,从因,因亦声。”在先秦两汉典籍中,表婚姻的“姻”,有时写作“姻”,有时写作“因”,一般情况下,“因”字出现频率更高,“因”加女旁,普遍被人所使用,是在两汉以后。而“因”字的取意则又说明女子有了夫家,依附于夫家,才意味着有了归宿,这反映了上古社会中以男子为中心的婚配制度以及妇女在这一制度下的“无权地位”。 王筠《句读》:“《白虎通》:‘妇人因夫而成,故曰因。’……或古本亦作因。”在这里,“因”字兼表音义,是“姻”的语源,表示女子因就丈夫家,这表明当时的婚姻已由男从女居过渡到了女从男居的形式,女子已经丧失了自身独立的社会地位。同时,“婚”代表嫁女之家,它与“姻”,“婿家也”,即娶女之家合成“婚姻”。汉·郑玄:“婿为昏,妻为因。”唐·孔颖达:“男以昏时迎女,女因男而来……”《尔雅·释亲》:“婿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妇之父母、婿之父母相谓婚姻。”因此,所谓的“婚姻”其实本义为结成婚姻的男女两家的合称。婚姻双方本为互相依存,但传统观念却只有妻因夫,却没有夫因妻,丈夫是妻子的“天”,是依靠。 汉字是表意体系的文字。表意文字不仅能形象地表达字义,在其创制过程中自然也会打上民族文化的印迹。先民在据义构形时,选择什么样的物象,采用哪些构件组合,必然要受到那个时代的文化环境、文化理念的影响,因而,汉字构形和汉字文化之间存在着极为密切关系。因为处于一定的婚姻文化之中,先民的造字理念也会受到当时婚姻文化的影响,所以“姻”字的构意具有表示女子凭借、依靠男子的意蕴。 二、一个“姻”字记录了几千年中国传统婚姻的观念与规范 一个“姻”字记录了几千年中国传统婚姻的观念与规范。女子没有独立人格,只有“因(依靠)”男子。女子须“三从”:从父、从夫、从子。在以男性为中心、女子依附男子而生存的封建社会中,婚姻关系到女性一生的命运。作为妻子、媳妇、母亲的角色,女性的全部价值都体现在婚姻和家庭之中。婚姻成功,则一生幸福美满,成为贤妻良母;婚姻不顺,则一生受苦受难,或公婆虐待,或被休返家。婚姻和女人的命运息息相关,既是妇女的苦难,又是妇女的希望;既是妇女的囚牢,又是妇女的依靠。中国的女性往往视婚姻为唯一的归宿和目标。千百年来,婚姻如同一道冷硬的铁索,拴系着妇女的身心,演绎着一幕幕悲欢离合。而“姻”字构意标明了女性的地位,诠释了女性的命运。 传统婚姻制度有三大特征,主婚权归属父母,婚姻目的是生育,婚姻规范是男主女从、包办、买卖和顺从。这些观念特征及规范确定了传统婚姻活动的规则,约束着人们的婚姻关系和婚姻行为。 首先是“男主女从”,这种观念早在易经时代就已形成。《周易·下经·恒卦》“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象》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夫子制义,从妇凶也。”这说明,在婚姻关系中,女子要谦卑柔顺、从一而终。而男子则要成就功名,妻妾成群。社会分工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是“女主内,男主外”。女人依靠附属于男性,“女子无才便是德”,女以父重,妻以夫荣,母以子贵。 其次是“包办”,中国古代的礼和法,都把包办婚事作为父母、尊长的特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婚姻成立的要件。历代封建王朝的法律都有关于主婚权的规定。婚姻当事人在自己的婚姻大事上是没有发言权和决定权的,特别是女性。 再次是“买卖”规范,指婚姻的缔结重视家庭的地位和财富,形成“门当户对”的等第婚姻观念,是一种政治联姻和利益联姻。据《仪礼·士昏礼》记载,古代婚姻过程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在议婚过程中,男女双方对于“聘礼”、“嫁妆”评头品足,讨价还价,“买卖”婚姻的交易昭然若揭。正如吕绍刚所说:“女人与其说出嫁,不如说是体面的出卖”。 最后是“顺从”,作为当事人的新娘不得不服从父兄的意志,任凭命运的摆布。正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写照,女子在婚姻中的地位,既要顺从父母,还要“既嫁从夫”。在古代婚姻中,无论是对待父母还是丈夫,女子都是被桎梏在封闭的空间内,不管是地理空间还是情感空间,这又再一次从 “姻”字的构意上得到形象的体现。以上分析说明,中国传统婚姻制度维护的是族权、父权、夫权的权威,传统婚姻规范正是“姻”字构意所反映的婚姻文化中的一个方面。 注释: [1]、申小龙.中国原始文化的结构化呈现[J].汉字文化,1994.02:25. [2]、吕绍刚.《周易阐微》[M].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1990:264. 参考文献: 1、刘志基.汉字与古代人生风俗[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 2、何九盈,胡双宝,张猛.中国汉字文化大观[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 3、盛义.中国婚俗文化[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4.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491caa6571252d380eb6294dd88d0d232d43c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