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指南 参保对象: 1、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 2、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交通运输、铁路、水利等专业工程建设的企业。 参保方式: 1、固定职工: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 2、非固定职工: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参保所需资料: 1、《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项目登记表》; 2、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工程交易单; 3、项目承包合同书原件; 4、总承包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总承包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银行印鉴卡原件; 6、《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社会保险项目登记表》。 参保流程: 1、登陆“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点击建筑施工项目总承包企业首次登记栏,填写项目基本信息; 2、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项目信息登记页面; 3、系统生成该项目的项目编号及初始密码,点击“确认”后,显示“打印项目申请表”点击该按钮后弹出“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项目登记表”,打印; 4、施工承包单位携带登记表及登记表中所需提供的材料到施工项目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项目登记参保相关手续。 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网上申报系统 缴费标准: 1、新建项目:应缴工伤保险费=工程合同总造价(税前)×0.08%; 2、在建项目:应缴费额=工程总造价×0.08%×〔(项目施工期总天数-已施工的工期天数)÷项目施工期总天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5aa718674c66137ee06eff9aef8941ea76e4bb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