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营改增“生活及现代服务业”免征增值税优惠项目 2010年起重庆市黔江正阳工业园针对营业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有一项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入驻重庆市黔江正阳工业园的企业可以享受30%-50%的税收优惠,在西南片区税收扶持力度是很高的。 在2013年8月部分现代业纳入营改增后,西南地区营改增企业享受到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福音。2016年5月1日起生活业及现代服务业全面进入营改增,同样也能享受到重庆市黔江正阳工业园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 除了重庆市黔江正阳工业园区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有免征增值税的优惠项目,具体如下。 1、小微企业:月销售收入3万元(季度9万元)及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3、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4、婚姻介绍服务。 5、殡葬服务。 6、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7、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8、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9、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首道门票收入。 10、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11、2017年12月31日,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 12、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 13、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 14、随军家属就业。 15、军队转业干部就业。 16、跨境服务: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66741dd866fb84ae45c8dd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