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供销合作社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02.07.24 • 【字 号】郑政办[2002]53号 • 【施行日期】2002.07.24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供销合作社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2002〕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郑州市供销合作社机构编制方案》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郑州市供销合作社机构编制方案 郑州市供销合作社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规格相当于正县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和实施全市农村商品流通的政策和规定。 (二)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三)按政府授权,负责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经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管理棉花、化肥、农药等物资的市级储备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搞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引导、组织农民进入市场,活跃城乡商品流通,促进城乡经济发展。 (五)对全市供销合作社进行业务指导,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协调同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关系。 (六)行使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供销总社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供销合作社设6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党委会、主任办公会及其它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负责机关文秘、档案、宣传、信息、保卫、信访、机要保密、催办查办、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协调和实施供销社重大政策和问题的调查研究;拟定供销社改革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实施市供销社体制改革和目标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各级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宣传处(挂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牌子) 协助党委抓好党建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指导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推荐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经济发展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6b2b13decf9aef8941ea76e58fafab069dc44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