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挂郑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郑政办[2002]31号 【发布部门】郑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2.01.22 【实施日期】2002.01.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挂郑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郑政办〔2002〕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挂郑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1 / 3 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挂郑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郑发[2001]16号),设置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挂郑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牌子)。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挂郑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是主管全市房地产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有关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拟定全市房地产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 (三)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制定住房制度改革的具体政策和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房改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 (四)负责编制全市房地产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全市住宅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全市危旧房改造;负责全市廉租房住户资格认定;指导廉租房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对全市住房困难户的调查、认定工作,制定“解困”方案。 (五)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房地产市场;依照规定的职权划分负责全市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拍卖、赠予、置换、中介、评估和商品房销售工作;负责全市房产中介服务组织资质管理;参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制定工作。 (六)负责全市房屋权属管理;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及他项权证;负责房产测绘管理工 2 / 3 作;统一管理全市房产产籍档案;负责城市个人建房和异产毗连房屋管理 3 /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26748a782c4bb4cf7ec4afe04a1b0717ed5b30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