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会计职责

时间:2023-03-25 23:40:24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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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居住物业是指具备居住功能、供人们生活居住的建筑,包括住宅小区、单体住宅楼、公寓、别墅、度假村等;当然也包括与之相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公共场地。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下面一起看下为大家整理的精选物业管理制度文章。

公证处会计职责

一、在主任、副主任和行政科长领导下,做好财务管理、记帐、做帐其它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其它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年度预算,合理控制经费支出。

三、按规定记帐,做到记帐及时,核算准确,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合理运用财务科目。

四、按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并及时报送财政、税务、局有关处室;随时向主任报告财务情况,积极提出经费使用和安排的合理化建议。

五、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入帐和管理,做到每年盘点核对,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六、认真保管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各种支票;执行现金管理规定;做好银行对帐与调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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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负责会计资料和会计档案整理、装订、立卷和保管工作,做到帐面内容、编号、日期等符合规范。

八、牢固树立为公证业务一线服务思想,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接受主任、副主任及行政主管的指导与监督;学习政治,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九、完成主任、副主任及行政科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文章来源 物业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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