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清华大学时重要讲话精神一周年座谈会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教育部 • 【公布日期】2022.04.14 • 【文 号】教高厅函〔2022〕6号 • 【施行日期】2022.04.14 •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 记考察清华大学时重要讲话精神一周年座谈会的通知 教高厅函〔2022〕6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高等学校,有关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4月19日在清华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新时代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我部决定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清华大学时重要讲话精神一周年座谈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清华大学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重大理论与现实意义,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指南,对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进行新部署。 二、时间地点 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上午9:00。会议以线上线下结合形式召开,主会场设在清华大学主楼接待厅,有关高校设分会场。 三、参加人员 (一)主会场 1.教育部负责同志,有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 2.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司局主要负责同志1人(见附件1); 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1人; 4.在京高校代表主要负责同志1人(见附件2); 5.在京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代表主任委员1人(见附件3)。 (二)分会场 有关高校各1位主要负责同志(附件4)。 四、其他事项 1.请主会场参会单位于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12:00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5)盖章版及文字版通过通用业务服务平台https://wj.portal.moe.edu.cn/q/me6T5Pjj(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填报)反馈。 2.定于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下午16:00—17:00 进行网络视频调试。请各分会场提前做好系统的联调测试工作,届时派专人负责。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与主会场联系,联系电话************,185****9116。尚未连接教育部视频会议系统高校,请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12:00前通过通用业务服务平台(同上)报送系统专员一名(信息报送表见附件6),负责对接教育部视频会议系统互联网接口建设。 3.请各分会场按会议通知要求控制参会人员范围。会场不得录音录像,参会人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8d0342c28160b4e767f5acfa1c7aa00b52a9da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