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态度与学习能力评价标准及说明 关键表现及评价等级标准说明 维度 要素 优秀 良好 合格 待合格 有强烈的求知学习态度 欲和好奇心,与兴趣 积极参与学习活动。 学习态度不学习态度端能按时到校学端正,无心正,能够按要习,但学习主向学,经常求参加与学习动性不强,热迟到、旷有关的活动。 情不高。 课。 学 习 态 度 与 学 习 能 力 1.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能够实行有效的学习计划; 学习习惯 与方法 2.善于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善于在学习中总结与反思。 1.能克服学习基本上能完成中的困难;能学习任务,但按时独立完成不善于改进学学习任务。 习方法。 2.能发现学习 中的问题,并 适当调整学习 计划和方法。 1.学习自觉性差,方法不当; 2.经常完不成学习任务或经常抄袭作业。 由1—5年级前五个学期期末的总平均成绩构成(不含体育、艺术成绩)。按百分制计算,80分以上为优秀,70平时成绩 分—79分为良好,60分—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待合格。如果按等级计算,优秀为5分,良好为4分,合格为3分,待合格为1分。 本标准从2008年9月1日开始实施。 学习态度与学习能力评价 标准及说明 鸡东县永和中心校 2008.9.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ad97fc62bf90242a8956bec0975f46526d3a7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