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态度与学习能力评价标准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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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态度与学习能力评价标准及说明



关键表现及评价等级标准说明

维度

要素

优秀

良好

合格

待合格



有强烈的求知

学习态度 欲和好奇心,与兴趣 积极参与学习

活动。

学习态度不

学习态度端能按时到校学

端正,无心

正,能够按要,但学习主

向学,经常

求参加与学习动性不强,热

迟到、旷

有关的活动。 情不高。

课。



1.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能够实行有效的学习计划;

学习习惯



与方法 2.善于提出问

题和解决问题,善于在学习中总结与反思。

1.能克服学习基本上能完成中的困难;能学习任务,但按时独立完成不善于改进学学习任务。 习方法。 2.能发现学习 中的问题,并 适当调整学习 计划和方法。 1.学习自觉性差,方法不当;

2.经常完不成学习任务或经常抄袭作业。

15年级前五个学期期末的总平均成绩构成(不含体育、艺术成绩)。按百分制计算,80分以上为优秀,70

平时成绩 分—79分为良好,60分—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待合

格。如果按等级计算,优秀为5分,良好为4分,合格为3分,待合格为1分。

本标准从200891日开始实施。


学习态度与学习能力评价

标准及说明 鸡东县永和中心校

2008.9.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ad97fc62bf90242a8956bec0975f46526d3a7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