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员工侵权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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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律函天字第XXXX

XXX

XXXX律师事务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合法设立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法律服务资格的律师执业机构。本律师函署名律师具有完全的合法执业资格。本律师依法取得XXX(以下称“委托人”)的授权,就您恶意破坏委托人网站等事宜郑重致函如下: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以及陈述,我们初步认定事实如下: XXXXXX月,您入职XXXXXXXXXXX日离职。离职后,您恶意盗取、删除委托人的网站数据库、重置密码、设置漏洞,导致委托人无法正常经营。

通过核实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以及陈述,我们提供如下法律意见:

您出于个人目的,恶意破坏委托人网站,导致XXX无法正常经营,委托人经济损失惨重,且严重影响了委托人的商业信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


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您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现本律师正式发函通知您:

1. 2XXXXXXX日前,赔偿委托人经济损失人民币XXXX(大写:XXXX元整);

委托人希望能和平友好地解决本函所述事项。但是,若您未能按约承担赔偿责任,委托人将不再保留与您友好协商的余地。委托人将通过司法程序追究您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赔偿责任。在此,发函律师提醒并感谢您对上述事宜的重视以及拟采取的积极主动的态度与措施!

本律师函依据的事实及证据系由委托人提供,且委托人已承诺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但不排除其与您对客观事实的认知存在出入的可能。您如对本律师函涉及的事实有异议,或对问题的处理有其他合理建议,请直接与本函发函律师联系,本律师将十分乐意代表委托人与您妥善解决分歧。

本律师函共贰页,自作出之日生效,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的形式送达。

本律师联系方式:XXXX


单位名称:XX律师事务所

专此函告,望您慎思并妥善对待!

(本律师函共贰页,以下空白无正文)律师:XXXXX

执业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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