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公司库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库存实际管理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库存材料 是指公司(部门)在日常经营活动过程中将要消耗的材料或物料以及准备出售的商品. 第三条 库存材料应由专人保管、验收、入库、出库等工作,对出、入库材料、物品及时登记. 第四条 库存材料管理人员应当经常对库存材料进行盘点核查工作,使库存实物与帐面登记保持一致。 第五条 库存材料应当采取分类登记和分别存放管理制度。 第六条 材料管理部门设“库存材料管理登记薄",由材料管理人员根据材料的收入和发出凭证进行数量核算. 第二章 库存原材料管理 第七条 库存原材料包括但又不限于材料存货、半成品、低值易耗品。 第八条 库存材料的核算财务部负责;财务部设立“材料明细账”,会计根据材料收发凭证进行数量和金额两方面的核算。 第九条 要合理安排材料、物品在仓库内的存放次序,按材料、物品的种类、规格、等级分区堆放,不得混合乱堆,保持库区的整洁。 第十条 材料、物品入库时,库管人员要根据购货发票及购货清单的品名、规格、数量与所入库实物核对,验收无误后,填写“入库单”。“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仓库留存,第二联交财务部(随购货发票报销),第三联购货公司(部门)存查.若异地采购,应根据购货合同验收无误后,填写“入库单",经办人以此单办理付款手续. 第十一条 公司(部门)领用材料时,应填发“材料领用单”,注明领用项目(工程)名称、品名、规格、用途,并经公司(部门)主管签章后,方可向仓库领用材料。 第十二条 库管人员有权拒绝字迹不清,签字不明以及越权审批的“材料领 用单”。 第十三条 仓库根据“材料领用单”发料,发料数量不得超过核准的数量(该料如系不可分割或不便分割时例外,但也应及时办理退料或注明结转,另批使用)。 第十四条 “材料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领料单位存查;第二联仓库留存,并以此登记“库存材料卡片";第三联每月终了由库存管理人员统计、编制“材料领用汇总表”后一并交财务部。 第十五条 库存材料采用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领用,防止材料过期变质。 第十六条 库存管理人员应当建立库存材料预警机制,随时核查库存材料是否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的连续性,材料将用完前十日内向材料采购部门提出预警,由材料采购部门按材料采购程序申请及采购。 第三章 产成品(入库商品的管理) 第十七条 库存商品是指 企业完成所有生产工序以后提交库存保管并准备出售的产品。 第十八条 产成品入库时,生产部门要填写“商品入库申请单”并详细列明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产品价值;“商品入库申请单"一式两联,一联仓库留存、二联交由生产部门存查。 第十九条 库存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对“商品入库申请单"所列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与所入库实物核对,验收无误后,填写“商品入库单”;“商品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仓库留存,第二联交财务部,第三联交由生产部门存查。 第二十条 要合理安排商品在仓库内的存放次序,按商品的种类、规格、等级分区堆放,不得混合乱堆,保持库区的整洁。 第二十一条 商品出库按先进先出原则进行,防止产品在库存中由于管理混乱造成产品过期。 第二十二条 销售部门领取库存商品时,应填发“商品销售出库单",并注明领取商标名称、规格、数量、价值,并经公司(部门)主管签章后,方可向仓库领取商品. 第二十三条 库存管理人员应当就“商品销售出库存单"进行核对,并有权拒绝字迹不清,签字不明以及越权审批的“商品销售出库单”。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c06bece5322aaea998fcc22bcd126fff7055d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