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华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等从业单位进行处理的公示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厅 • 【公布日期】2016.04.26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16.04.26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 正文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华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等从业单位进行处理的公示 河南省审计厅在对京珠国道主干线安阳至新乡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洛阳至南阳高速公路大安至寄料岭工程竣工财务审计调查和延伸调查中,发现部分施工单位存在转包工程行为,部分参建单位拒绝提供相关财务材料。省审计厅以《关于京珠国道主干线安阳至新乡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中个别施工单位非法转包工程的审计移送处理书》(豫审投移〔2016〕21号)文、《关于京珠国道主干线安阳至新乡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中部分参建单位拒绝提供审计资料的审计移送处理书》(豫审投移〔2016〕22号)文和《关于洛阳至南阳高速公路大安至寄料岭段建设项目路面二标施工单位华通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违法转包工程的审计移送处理书》(豫审投移〔2016〕32号)文移送省交通运输厅进行处理。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关于印发河南省高速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评分细则的通知》(豫交文〔2014〕239号)文件,决定对19家施工单位、1家监理单位进行信用评价处理(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10天。 各相关单位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申诉。申诉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经法人代表签名,并于2016年5月5日前报我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100号 邮 编:450016 联 系 人:孟巍(厅建设管理处) 联系电话:*************附 件:企业失信行为处理意见表[点击下载]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2016年4月26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c3e5b12ccc789eb172ded630b1c59eef8c79a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