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全面村有镇管——构筑和谐新农村的“灭火器” 楼君春 【期刊名称】《《管理观察》》 【年(卷),期】2009(000)035 【摘 要】农村财务村有镇管,就是在保证村级集体资金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村二委经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将村级集体的帐务处理和货币资金管理委托乡镇街道农经站代理,进行会计电算化账务处理和货币资金监督管理。新昌县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在经过城关镇近二十年成功实践的基础上,于2005年已在本县16个乡镇全面推行,代理管理集体存量资金1亿多元,监督管理集体年流量资金约1.5亿元, 【总页数】1页(P272) 【作 者】楼君春 【作者单位】浙江省新昌县南明街道农经站 浙江绍兴312500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F302.6 【相关文献】 1.齐心协力谋发展 共建和谐新农村——九台区波泥河镇波泥河村新农村建设纪实 [J], 吉林省新农村办 2.坚持科学发展观建构和谐新农村——东莞市清溪镇谢坑村创新驱动发展纪实 [J], 3.推进财务规范化构建和谐新农村——江苏省农林厅表彰全省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示范乡(镇)、村和优秀个人 [J], 4.紧抓发展机遇 构建文明和谐新农村——鄞州区石碶街道石碶村创建省级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纪实 [J], 张忠汉;王贤勇 5.建立“三联、两日、一监督”制度 规范镇村财务管理——小桥镇规范镇村财务管理的调查 [J], 郑祥尧[1];范小辉[2]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d416e5b5b1b6bd97f192279168884868762b8a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