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议农村财务“村有镇管”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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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议农村财务“村有镇管”的合法性

付新民;陈知先

【期刊名称】《农村经济导刊》 【年(),期】2001(000)008 【总页数】1(P50) 【作 者】付新民;陈知先

【作者单位】东阳市横店镇政府;东阳市横店镇政府 【正文语种】 【中图分类】F302.6 【相关文献】

1.浅谈农村财务管理的办法——村财村用镇监管 [J], 孟丽

2.广西农村“村账镇管”财务管理模式的优化途径研究——以百色镇为例 [J],

3.中国农村村委会的合法性研究——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荻港村的个案研究 [J], 吴坚;邵岳

4.推进财务规范化构建和谐新农村——江苏省农林厅表彰全省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示范乡()、村和优秀个人 [J],

5.积极探索注重规范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财务体制保障——天津市东丽区大毕庄镇徐庄村实行"企账村代管"情况的调查 [J], 王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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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cb4e98087254b35eefdc8d376eeaeaad0f3165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