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性别平等问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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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性别平等问题的研究

社会性别是相对于生理性别而产生的一个概念,是近年来国际上分析男女平等的重要概念。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性别平等问题它体现了女性对自尊和自我实现的需要。社会性别平等要求男性和女性的不同行为、期望和需求均能得到平等的考虑、评价和照顾。对于性别平等,不能只强调字面意义上的、形式上的平等,更要强调现实生活中的、实质上的、结果上的平等。性别平等不仅需要在法律中明确规定男女平等,更重要的是在现实生活中真正实现性别平等,从而实现结果上的平等。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性别不平等现象依然普遍存在,在某些方面,男女两性的发展差距有所加大。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在众多关于“性别平等”的话语中,还存在许多歧义,有些甚至令人费解和迷惑。因此首先来纠正“性别平等”中存在的常见误区

误区一:性别平等不是男女一样

“男女都一样”,是指由于新旧社会变迁妇女与男子具有同等的社会和政治地位。并不是否认两性之间在生理上存在差异。男女平等指的是男女两性在人格、尊严、价值、权利和机会平等。将女性男性化,混同两性差异来达到男女平等的做法是荒谬的。

误区二:性别平等不是两性对立

这是一种心态上的误区,持着男女两性对立的心态,凡涉及性别平等问题,便对男性霸权义愤填膺。事实上,如果我们以一种对立对抗的心态去要求平权,势必导致女性从男性世界的大规模出走。性别平等的核心是男性和女性共同发展,是立足于在整个人类之中女性的发展,是寻求在两性平等的基础上确立女性的独立自主地位,促进两性在人类进步、社会发展中平等受益、共同进步。

误区三:性别平等争取的不是和男人一样的权利,而是人的基本权利

性别平等倡导的是人的基本权利,而非和男性一样的权利。19世纪女权主义者挑战法律制度中的不平等,争取和男性相同法律权利。但由于一些生理差异,女性不仅要争取人的基本权利,还要争取女人的基本权利,譬如规定对因怀孕或分娩而无能力工作的雇员,顾主不得终止或拒绝其合理请假,尽管这种性质的请假不适用于其他原因无能力工作的雇员。此法律面前绝对平等并非总是对妇女有利。

走出性别平等的误区,我们再来分析一下性别平等问题出现的原因。对于这个问题,有传统观念的影响,也有现实环境及其反作用产生的必然后果,它还是男女不平等现象在生育领域的反应,有着复杂的社会、经济和文化背景。

1文化因素。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深刻影响人们的生育行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传宗接代”、“男尊女卑”等传统社会观念,使人们一般认为男孩价值大于女孩,儿子可以传宗接代的传统思想根深蒂固。

2、经济因素。我们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特别是农村,越是贫困的地方,他所得到的保障体系,包括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障越没有得到很好的实现,因此人们往往把生儿子作为一个最主要的投入和产出方式,养儿防老,使儿子对于家庭具有不可或缺的价值。

3、社会因素。社会对性别的需求,即社会对男性的需求是普遍多于女性。我们虽然一再提倡平等,不过,农业社会要求体力,工业信息化社会要求抽象能力和效率,显然体力好、抽象能力高、办事果断、具有决断力等男性的普遍特征已经决定了男性在社会上的地位。

4科技因素。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具有易获性和隐蔽性,市场开放,医学技术进步,特别是B超和人流技术的普及,使得女婴流产数量远远高于男婴,男性偏好意愿变为现实。


性别平等问题作为一种社会产物,其对社会以及女性产生的负面影响也是值得重视的。它在社会中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性别出生比失衡

国际上一般以每出生100 个女性人口相对应出生的男性人口的数值来表示出生人口性别比。绝大多数国家的人口生育史说明,在不进行人为控制情况下,新生婴儿的性别比应保持102107 之间。我国婴儿性别出生比自实行计划生育以来持续上升, 截止到2004 , 达到117.38, 其中最高的县( 市、区) 达到127.65,并有逐年升高的态势, 按这样的测算,2020年,我国处于婚龄的男性人数将比女性多出30004000万。 2 社会经济地位获得的性别模式

个人的社会经济地位获得过程存在着一些重要的性别差异:家庭背景因素对于女性的地位获得的影响明显大于对男性的影响,尤其表现在教育地位获得和职业地位获得方面;教育水平对于女性的地位获得的作用更大,尤其表现在经济地位获得方面;工作年限和年龄对于男性和女性的作用有所差异;女性的职业地位的上升流动机会明显少于男性。

3、就业领域的性别差异

就业中的性别不平等表现在:女性就业机会明显少于男性,两者之间的差距还在持续扩大,女性下岗失业的可能性也明显大于男性。企业雇主存在对已婚和育龄女性的就业歧视,而婚姻和生育以及家务负担尤其是对农村户籍的打工妹产生了不利影响。目前女性劳动力的学历水平低于男性劳动力,但更重要的一点是,女性在工作以后的人力资本投资和积累(专业技能培训)方面明显少于男性。另外,中国的第三产业发展滞后,局限了女性就业发展。 4教育性别差异

从男性与女性受教育状况来看,也无不说明男女不平等的性别歧视观念在我国仍具有比较广阔的存在空间。据国务院2001522发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 提供的数据表明,女童失学率高于男童,约占整个失学儿童总数的70 %。这70 %的失学女童的绝大部分都在农村地区。成年女性接受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机会总体上依然低于男性。两性接受教育的程度和教育知识结构的不平衡,必然影响到女性的发展。

针对社会中出现的性别不平等问题,政府以及社会各界都开始重视并且采取了一些措施来解决,比如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在体例上,由原来的54条增加到61条;在内容上,"立足保障"的修法指导思想在妇女享有的六大项权利中均有体现。还有深圳市妇联正在推动立法,出台《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条例》,从源头上维护妇女权益。这将是我国内地对性别平等法规的首次尝试。另外,在社会方面。近日,奥斯卡女星妮可-基德曼首次到访香港出席由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与欧米茄共同举办的慈善募捐活动,旨在推动性别平等与妇女权益保障。当然这些措施对解决性别平等问题还远远不够,因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对父权制文化进行变革,建构平等、和谐的先进性别文化

首先、要在全社会以多种形式开展男女平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舆论环境,要充分发挥报刊、影视和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的导向作用, 努力打破人们传统的性别角色的刻板观念,让平等、和谐的性别文化观念占领大众文化阵地进入社会主流。其次、教育是消除性别歧视,实现男女平等的重要基础。要大力发展教育,让更多的女性接受教育和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

(二)借助政府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用制度建设来消除性别歧视和两性不和谐状况

第一,贯彻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切实保证将性别意识真正纳入决策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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