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方式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52条规定,国有资产转让应当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防止国有资产损失,不得损害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54条规定,国有资产转让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转让方应当如实披露有关信息,征集受让方;征集产生的受让方为两个以上的,转让应当采用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转让上市交易的股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进行。同时,《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法》第5条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国资监管机构选择确定从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活动的产权交易机构。转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一般来说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受让方时,转让方应当与产权交易机构协商,根据转让标的的具体情况采取拍卖或者招投标方式组织实施产权交易。对于转让标的简单,价格高低是唯一因素时,一般采取拍卖方式进行,采取拍卖方式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应当按照《拍卖法》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于转让标的复杂,价格高低不是唯一取向时,一般采取招投标方式进行,采取招投标方式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中国招标师在线网 实施。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受让方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可以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 按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规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包括非上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上市公司国有股份转让。以通过产权交易机构、证券交易系统交易为主要方式。其中,非上市企业国有产权的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省级以上(含省级)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在证券交易系统中进行。 经公开征集,产生2个以上(含2个)意向受让方时,转让方应当会同产权交易机构共同对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审核,根据转让标的企业的具体情况采取拍卖、招投标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公开竞价方式实施产权交易。采取拍卖方式转让非上市企业产权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采取招投标方式转让非上市企业产权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开征集只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产权转让可以采取场内协议转让方式进行,但转让价格不得低于挂牌价格。 来源:招标师在线网(QQ学习群:244362119),欢迎分享本文! 中国招标师在线网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e4e489f6bd97f192279e9c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