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器械及耗材进销存管理制度 为加强管理,保证医疗器械和耗材质量根据医疗器械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诊所器械和耗材进销存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管理器械耗材工作人员必须高度责任心,认真细心做好各项工作。 二、器械和实行实物负责制,差货赔偿制。 三、器械和耗材管理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药品进销存制定,严格进货渠道,认真索取供货方资质,发票随货同行。 四、新进器械和耗材必须实行验货登记签字入库工作。 五、验货内容包括:器械和耗材品名,生产厂家,生产批号,失效期,耗材剂型,含量,数量等必须与发票准确校对验收,必须是机打发票,批号不得手工涂改,凡批号与发票不符者应退回批发公司不得收货入账。 六、诊所必须每月进行盘点,做好进销存台帐,(上月盘点实物价加本月进货实物价减去本月销售额减去本月盘点数) 七、药房应在显目位置悬挂或张贴失效过期耗材存放标识失效药品登记:生产厂家,供货医药公司,耗材批号,失效原因等,逐一登记应与药品相符。 八、毒麻药品必须按药品管理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实行五专制度) 九、严格配合医疗器械和耗材监督机关对其监督检查,并提供有关文书依据。(发票,进销存台帐,批号核对等记录) 十、严格加强管理,保证医疗器械和耗材耗材安全和保障供应。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f3244da86c24028915f804d2b160b4e777f81c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