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预付金管理制度 定义: 根据酒店规定,任何非信用单位和个人在酒店消费期间必须预付一部分或全部消费款。 目的: 为减少散客或团队延迟、取消预订或客人消费后跑帐等不利因素给酒店带来的损失。 政策: 1. 客人入住交纳足够的押金,通常不低于预住房晚数所有房费的1.5倍。 2. 根据其付款方式,对外币卡、银联卡必须预先索取有效授权。 3. 大堂副理及信贷经理要随时查看客人信用限额报表,对超出押金的客人要进行跟催,并及时通知本人续付押金。 4. 任何宴会及会议预订必须至少预付50%的保证金,事后必须结清全部费用。 5. 如果客人在入住前3天之内(确为酒店旺季或特殊期间,需在预订前向客人说明)取消预定需扣除其交纳的定金,除非有总经理的批准,方可减免。 6. 任何非信用单位和个人在酒店消费期间交纳的预付款,离店时予以全额结清。 7. 酒店对所有以支票转帐方式预付定金的,应及时经银行确认、入帐,谨防诈骗。 8. 酒店员工原则上不得以任何形式担保而免收预付金。特殊情况下,由前厅经理、销售经理、财务总监与总经理可以担保有效预付金。 9. 有保证的预定(预付押金已经到帐),不论客人是否来店,有效预定的房间应已经登记,并确保预定房间不再出租给其它客人。 10. 应收帐需备有“单位/个人预付押金记录”,其内容应包括如下:预付款收到日期、记录编码、客人到店日期、客人离店日期、特别注释、公司名称、应收预付款金额、实收预付款金额、差额、预计结清日期等项目。 程序: 收取客人订房押金 1. 如若酒店收到异地汇款凭证后,要求客人必须把电汇凭证传真至酒店财务信贷部,信贷部应及时与银行核实款项是否到帐。 2. 由信贷部复印一份交与预定部,并与订房资料订在一起。 3. 前台办理客人入住时,确认已收到预付定金,同时给客人开具收据,第一联连同帐单转交财务部备查,第二联留存前台存档,第三联交给客人。 一般分为两种:收取散客押金和团队押金 对于所有支付了押金的客人,房间将提前被登记在电脑中并计算当日房费。房费不得超过事先与客人商定的费用。如果客人未到,房间将保留到付款日,当关闭此帐户时,应转移到应收帐中,客人的抵押金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注明“未使用”字样。 根据旅行社和酒店达成的协议,应提前向旅行社收取全部或部分押金,因此,计算出旅行社的费用,从预付押金中扣除并放入房间其它收入帐目中。为了更好的控制已付团费押金,应尽快入到相应的帐号内,并使团队帐号的借贷相抵为零。 客人退房 1. 客人结帐,要求客人出示定金收据及房号。 2. 核对一、二联,检查无误后,根据预付金的使用情况填写现金垫付单,并请客人在现金垫付单上签字,核对客人的签字与定金收据的签字相符后,预付金多退少补。 3. 将收据一、二联及帐单和现金垫付单一起交给财务部。 宴会、会议预付定金 1. 经销售部已确认的宴会或会议,应填写会议预定单,注明日期、时间、人数、用餐标准、定金数额。 2. 前厅部依据预定单的明细条款收取预定金,并开设临时帐户,待会议结束后,由会议经办人负责将帐单转入前台统一结算,扣除预付金多退少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0d466b8b107e87101f69e3143323968001cf4a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