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性研究的科学意义 众所周知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就其本质而言就是一部人性发展史,在人类的发展进化中,人性从原来的自然无拘束的原始状态发展到中世纪欧洲教会利用宗教信仰对人性无情冷酷的压制。再到意大利的文艺复兴,由知识分子引导的人性复苏。我们可以在这样的发展过程里看见人类逐渐膨胀私欲,各色物欲更是强烈的充斥其中,大到诸如工业革命后,西方殖民者朝向非洲和亚洲的大肆血腥扩张,向穷困落后的国家挑起非正义的战争并且以满足自己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小至普通百姓利用各种手段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这些做法让原本“人之初性本善”的人性蒙上了一层灰色的阴影。我们在历史的不断进步中,不仅要拷问自己:什么是人性?是什么导致这些现象的发生? 心理学认为人性是指人与生俱来的的本质属性。人的本性不只一种,且一定的行为必然有其相应的本性作为其根本。人性就是在一定社会制度和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人的本性。 故而本性,并非是一直停留在“人之初,性本善”的,而是受所处社会环境影响的。 人性是从根本上决定并解释着人类行为的那些人类天性。人类社会的一切,都是基本人性的映射。 从心理学角度讲,人有两个本能:生的本能与死的本能。本能,即本性,是支配人行为最强大、最根本的原动力。生的本能表现为善良、慈爱、宽容等积极正面的行为。死的本能则表现为杀戮、贪婪、自毁等邪恶极端的行为。利己,是人最终极的根本属性。事实上,这也是一切生命的最根本属性。按照一般规律,人性是永恒不变的,不因环境的变化、时间的推移而改变,只是在不同的情境下,具体表现有所不同。人性不可解放,一但彻底解放人性,则人性之恶无从制约。人性亦不可压抑,压抑人性的结果,只能是积累仇恨束缚创造力。人性只可善加引导,抑恶扬善是为上策。 所谓“人性之研究”,其实是“人性事实如何之研究”,然而由于人性是人生来固有的一种本性。 莎士比亚曾在《哈姆雷特》中写到: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 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 这段话是莎士比亚对于人的经典表述,在莎翁的笔下,人是杰作,人是天使,人是天神,人是精华,人是灵长。优美的文字传递出的是文学家对人的一种理解,对人本质的一种认识。 哲学领域有两种流派,本质主义哲学与存在主义哲学。本质主义哲学一直在追问一个基本问题“人的本质是什么”,而存在主义哲学认为,人的存在具有区别与其他一切存在的独特性,人以外的任何一种存在都是本质先于存在,而人的存在则是存在先于本质。通俗地讲,也就是说人的本质未知而且不同,只有存在是已知的与现实的。这是哲学将对人的一种理解,对人本质的一种认识。 然而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是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统一,而社会属性又是其根本属性,同时社会性以自然性为基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自然性及即人的生物性与动物性,是人与其他生物动物的共同属性。社会性是指人是社会关系的存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如果没有社会关系,人是不存在的,而只是动物之一种。 “所谓人性,即人与生俱来生而固有的普遍本性”。人性有两个特征:一是生而固有,一是普遍本性。生而固有是指人性得于人之天生,与生俱来。无论是嗷嗷待哺的婴孩,还是行将就木的老人都具有人性。人性,而从一终。普遍本性是指各种类型,各个民族的人都具有这一本性。即无论道德楷模的大圣至贤,还是为人不齿的囹圄之徒,无论是有抱负有理想的社会中坚,还是庸庸碌碌浑浑噩噩的市井小民都具有此种本性。人性,不分“贵贱”。 人性是人的一种属性,是人本质的一部分,是人身上的一种内在的存在。内在的存在需要借助一些东西表现出来,外化出来。人性的外化形式有两种,一种是思想,一种是行为,思想不一定会进一步表现为行为,但基本的情形是,思想会进一步的表现为行为。研究人性的外化形式是为了揭示检验人性内容到底存在与否的途径。外化出的思想或行为是现象,人性是其本质。与人性发展历史的不同阶段相适应的是人类发展历史的不同社会形态。 从社会学方面来看:不同社会形态的文化差异根植于不同社会的人性发展程度的差别。社会的发展进步究其原因其实是按照这样的线路发展而成: 人性→人类的生存环境→生产力→生产关系→文化意识→社会形态 而人类社会则是由人的诞生而产生出人性,人性的产生使得人们必须为了自己的生存而去与自然斗争,由此人类的生产力得到发展。人性为了在其所面临的生存环境中求得生存与发展,产生了与其生存环境及当时认识能力发展程度相适应的改造自然的能力(生产力),当这种能力发展到一定规模就形成了社会分工,社会分工的形成产生了与之相应的生产关系,社会分工越具体,生产关系就越复杂,伴随着生产关系的对立斗争、协调发展产生了调节、规范生产关系的文化意识,文化意识综合作用的结果表现为社会形态。社会分工的形成进一步促使了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的发展又促进了社会分工朝着更庞大、更繁杂、更具体的趋势发展。 历史的必然性是人性趋利避害的欲望付诸实践的结果。私有制与国家的产生,不过是人类的欲望推动。 生产力发展至一定程度,为了更好地满足自身欲望而诞生的历史产物。人类必须首先正确认识自己,而后才能正确认识世界,对人性的研究有助于人们客观正确地认识、把握人类社会形成、发展的运动规律与发展轨迹。人首先是一种动物,因此具有动物的个体本能;其次,人是群居性的,从出生到死亡都离不开群体,因此具有社会性。这两种基本属性交织贯穿于人的一生,因此,人性应当指人的本能属性与社会属性。人类的诞生、发展之初,本能属性对人类的思想行为起了主导作用,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文明的产生(生产力的发展、文明的产生是人类本能欲望驱动的结果),逐渐产生了相对独立于本能属性的精神属性(社会属性发展结果的表现形式)。随着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思维水平的不断发展),精神属性在人类的思想行为中越来越占据着主导地位。“善、恶”观念是人类步入文明社会之后,人类以自我为中心去衡量得失、判断是非的结果在思想观念上的体现,所谓的人性善恶实际上是指具体个人的行为对他人和社会所造成的利弊影响而言,这种将对个别、一般的判断上升概括为对整体、全部的结论显然是不合逻辑的。因而,对人性的善恶之争不但无意义,也无必要,人们不能以具体的善恶去推断抽象的人性,人们为善还是为恶除了天赋的影响外,绝大部分取决于后天的环境、教育及个人境况。同时,人也不是非善即恶,或善总是善、恶总是恶,要视具体环境。 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得出人性的基本内容是: 人性之第一条:无止的欲望。 人性只第二条:行为原动力规律,需要是人一切行为的原动力,利害己他之心是行为的直接动力,需要都只是利己的,人的一切行为都是利己的。 对人类而言,其自然属性(本能)相对基本未变,而社会属性却在不断发展变化,不论是人类社会发展历史还是个人人生历程而言都是如此。对人的善恶评价实际上也就是对人社会属性的评价,也就是对人的价值观、伦理观、人生观的评价,而这种评价标准本身就是人类社会属性的一种表现形式。 人类社会所产生的各种意识形态:宗教、哲学、伦理、政治、法律、经济及文学艺术等无一不是在人性需求的基础上产生、变化、发展而来。这就意味着人性是人类社会形成与发展的最终原动力,是导致人类社会产生各种社会现象的最终内在根源。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248a962a32d7375a41780b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