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救援合作协议 甲方:乌兰察布市集宁诚信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实施车辆道路救援,乙方依托甲方车辆服务场地和广泛的汽车挂靠网络,双方本着平等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一、协议目的: (1)提升甲方汽车救援服务品质,不断增加网络覆盖范围和密度,满足甲方需求。 (2)帮助乙方获得经济效益。 二、救援服务项目: 配合甲方开展道路救援,以合理价格实施专业拖车救援服务。 三、救援服务实施 (1)正常情况下,在城区范围内,救援车辆应在接到任务后45分钟内到达救援地点; (2)收费方式:按救援交通状况和难度,一事一议,甲方事先向乙方通报救援收费方式。 (3)为客户提供服务过程中,清障救援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范,保障安全,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因乙方操作不当引进的损失。 四、其他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协议即为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双方无异议,期限自动顺延。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乙方信息登记表 救援负责人姓名 电话 服务车数量 通讯地址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法人 □非法人 24小时救援 □是 □否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25f4127b52acfc789ebc9c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