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戏》的结尾赏析 文建军 xx在《朝花夕拾》的《小引》中说: “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 菱角,罗汉豆,菱白。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后来,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惟独在记忆上,还有旧来的意味留存。他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使我时时反顾。” 《社戏》便是这样的“反顾”。《社戏》虽是小说,但是有作者的影子,是作者的自叙传。从《社戏》中,我们不仅看到了作者童年的影子,看到了“天然之趣”,而且也从作者那怅然若失的情感中联想起自己永远失落的童年,从而引起强烈的共鸣。这就是《社戏》的魅力所在。而《社戏》最能把读者带进童年而又引起失落感的,莫过于它的结尾: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一一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 可从文中可看出,戏并不好看,豆也很普通。那为什么文章结尾却这么说呢?这岂不是自相矛盾的吗? 不是,尽管从文中可看出,戏并不好看,豆也很普通,但读完全文,我们才恍然大悟,原来作者是在以社戏、罗汉豆为由头。不去看戏,哪里看得到农村夜里特有的风光?哪里呼吸到自由的空气?哪里体会得到人与人之间和谐亲密的关系?又哪里有机会与这些朴实、善良的农村孩子去体验野气和冒险的乐趣?更何况那里遗落有作者一去不复返的童年时光。作者怎不怀念且一咏三叹呢?可见,《社戏》的结尾说的“好豆”“好戏”并非是作者强加给读者的看法。《社戏》是依靠内在的说服力来征服读者的,并非因为作者是名人。 有人认为《社戏》标题不恰当,理由是全文写社戏的内容太少。的确,探讨这个问题,不但可以理清文脉,而且可以明了作者处理材料的匠心。其一,本文直接写社戏的文字确实不多,但其文字都跟看社戏有关;其二,文中真正有趣的不是看戏本身,而是与看社戏相关联的人与物。《社戏》这篇小说并不是 1 / 3 专门为了写看戏的,而是通过“我”(即作品中的“迅哥儿”)与农村孩子看戏前后故事的叙述,赞美农民和农家孩子淳朴的品质和聪明的才干,表现作者热爱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也有人说这篇文章以去看社戏为线索,写出了一系列的人与事,情和景,充分地突出了“平桥村在我是乐土”的主旨,表达了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之情。 笔者认为这些仅从作者处理材料的匠心角度去考虑问题的说法固然都有道理,但似乎总感觉还差点什么。如果仅仅认为《社戏》通过“我”(即作品中的“迅哥儿”)与农村孩子看戏前后故事的叙述,赞美农民和农家孩子淳朴的品质和聪明的才干,表现作者热爱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这种理解又不免太简单化了。 “醉翁之意不在酒”,如果与结尾那怅然若失的情感联系起来看,作者似乎还有更深的情感在里面。那么,作者在文中、特别是结尾表现的思想感情究竟是什么呢? 缺少什么,才会思念什么;失去什么,才会思念什么。上世纪20年代初的鲁迅还缺少菱角、罗汉豆、菱白吗?不会,所以,他“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那“留存”的“意味”才是他真正所缺的。“惟独在记忆上”那点点滴滴的“意味”才显得那样可贵。那种“意味”,就是思念,是游子对故乡的思念。 思念是什么?是明月,是玉笛,是寒雨,是青山;是流水落花,是一川烟草,是南国红豆。难道它就不能是社戏、罗汉豆?明月、玉笛、寒雨、青山是思念的意象,流水落花、一川烟草、南国红豆是思念的意象,难道社戏、罗汉豆就不能成为思念的意象?“诗言志”,作者正是借助于社戏、罗汉豆这些儿时在故乡所看的戏、“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来表达对故乡的思念之情的。这样,就不难理解,全文写社戏的内容不多却又以“社戏”来作小说的标题的深意何在了。小说以“社戏”作标题,并非仅仅是其文宇都跟看社戏有关,也并非仅仅文中有与看社戏相关联的人与物,而是因为“社戏”在这里也成了对故乡的风物的描写和“思乡的蛊惑”的典型载体。《社戏》同鲁迅的其它类似的写往事的文章一样,写的也都是钓虾、看戏、偷罗汉豆之类的琐碎的小事。可是,人生正是由这“小”连缀起来的。鲁迅的“思乡”之情也正是借罗汉豆、社戏呈现出来的。这也是以小见大的手法。 2 /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330bb410540be1e650e52ea551810a6f524c8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