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4.1 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应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4.2 电焊时应按现场防火制度申请动火证、落实监护措施。 4.3 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米,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应不大于30米。接头不得超过3个,并应双线到位。 4.4 交流电焊机应安装二次侧防触电保护装置。 4.5 焊接现场及高空焊接作业下方,严禁堆放油类、木材、氧气瓶、乙炔瓶、保温材料等易燃、易爆物品。 4.6 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当焊接中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4.7 对承压状态的压力容器和装有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严禁进行焊接作业。 4.8 焊接铜、铝、锌、锡、铅等有色金属时,应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具或呼吸滤清器。 4.9 雨天不得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工作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4.10 高空焊接时,佩戴防火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4.11 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应有人在场监护;容器内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或胶料的容器内焊接;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4.12 接地线及手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带有热源或有油 的物品上;不得利用建(构)筑物的金属结构、管道、轨道或其他金属物体,搭接起来,形成焊接回路,并不得将电焊机和工件双重接地;严禁使用氧气、天然气等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 4.13 清除焊缝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头部应避开敲击焊渣飞溅方向。 4.14 电焊机着火时,应先切断焊机电源,再用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灭火,禁止使用泡沫灭火器。 4.15 作业结束后,清理场地、灭绝火种,消除焊件余热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方可离开。 121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33357c875eeaeaad1f34693daef5ef7ba0d12b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