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吉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标准 发布时间:2012-06-18 点击数:549 来源:网络整理 1、按着国家关于专业技术职称条理规定: 中学教师的职称有高级和中级(中学一级)之分。 特级教师,不是职称系列,是荣誉称谓。 2、请见中学 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一、评审条件 中级:中学一级(满足一条即可) 1、硕士学位、中学二级职称满两年 2、本科满五年,中学二级满四年 3、专科满七年,中学二级满四年 4、专业不对口,毕业时间加五年 高级:中学高级(满足一条即可) 1、博士学位、中学一级满一年或硕士学位六年以上,任中学一级满四年 2、本科满十年,中学一级满五年 3、专科满二十年,中学一级满五年 4、中专满二十五年,并已取得大专学历,中学一级满五年 5、专业不对口,毕业时间加五年 附件: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政策说明 一、年限的计算 (一)任职资格的起算时间 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任职时间, 由各级评委会评审通过后, 经批准组建该评委会的职称工作 部门批准发文之日起算。 (二)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职龄)的计算 专业技术人员的 “职龄”从签订聘约、被聘任之日开始计算。 各专业技术资格试行条例 (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任职条件所提的任某级职务的年限,是指实际被聘任的年限。为此,今年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是 2008年12月31日。 二、职称报评材料的有效性 根据市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规定, 今年职称报评的有效材料原则上应为聘任现专业 中小学视频课程和学习资料大全 视频课程学习资料公开课找老师逛论坛 技术职务到上一年度末的材料。 三、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一)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1.任职年限、学历要求: ⑴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2年以上; ⑵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4年以上; ⑶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 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 ⑷从事小学教学工作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小中高”),1979年底以前从事教学工作,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小学教学工作满12年、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高级教师6年以上。 2.在任职年限、学历符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的同时,原则上必须坚持在教学第一线,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工作量基本达到规定的要求,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或负责团队工作、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不少于2年),或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⑴从教以来曾担任过1次大循环或2次小循环的教学工作,或连续担任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 ⑵在担任中学一级教师期间,曾获市(县)、区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⑶是教研组长以上的教学骨干,或在指导学生课外兴趣小组和运动队工作中取得成绩,由其指导的学生在市(县)、区一级在市(县)、区以上学科评优活动中获奖; ⑷学校领导或中层干部,应坚持兼课并符合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较好,其负责的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二)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1.任职年限、学历要求: ⑴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3年以上; ⑵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4年以上; ⑶1979年底前从事教学工作,1995年底前取得中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从教20年,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6年以上。 2.在任职年限、学历符合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资格条件的同时,还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工作量,担任班主任工作(或负责团队工作、教育教学管理工作)3年以上,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⑴任中学二级教师期间,在毕业班任教 2年以上或担任过一轮循环教学工作; ⑵积极开展课外活动,指导的学生在市(县)、区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获奖,或本人在市(县)、区以上的学科评优活动中获奖; ⑶在担任中学二级教师期间,曾获市(县)、区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或有两次被评为校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或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或受嘉奖奖励。 (三)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1.任职年限、学历要求: ⑴具有中师学历,从事教学工作满9年,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 ⑵大专专科学历,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 ⑶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3年以上; ⑷1979年底前从事教学工作,1995年底前取得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教龄满20年,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履行其职责6年以上;2.在任职年限、学历符合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的同时,还必须具备和中学一级教师相同的基本条件之一。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3a8c372383567ec102de2bd960590c69fc3d8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