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汇丰通元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大额资金调度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额资金调度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额资金是指公司日常零星收支以外的委托贷款、委托理财、固定资产购置、有价证券买卖、银行间资金划转和其他业务收付的资金。公司发放的职工工资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范围。 第三条 大额资金调度是指公司数额较大的资金收入、付出、投放、收回等。 第四条 大额资金调度的决策和执行应实行分离原则和分级授权原则。 第五条 委托贷款、委托理财、有价证券买卖业务所涉资金调度由项目经营部提出用款申请;固定资产购置所涉资金调度由综合部提出用款申请;银行间资金划转和其他业务的资金调度由财务部提出申请, 第六条 按照公司分级管理权限,大额资金调度应先由财务部经理审核,由董事长或授权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按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办理财务手续,并在大额资金调度审批表上注明经办银行。 第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公司大额资金调度审批表 编号: 日期: 申请部门 用 途 金 额 经办银行 审 核 审 批 财务部经理 董事长或总经理 部门经理 经办人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3ba724b294ac850ad02de80d4d8d15abf2300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