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奖罚制度 财务人员的奖惩规定 一、奖励规定 1、业务纯熟,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优异的: (1)熟练使用财务软件和报税软件。 (2)熟练使用Excel、Word处理日常的工作文件。 (3)熟悉《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和税法中的相关规定并能熟练的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4)能够熟练正确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2、一贯遵守国家财务、税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财务制度规定而且表现突出的: (1)严格执行国家以及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管理规定,并积极反馈执行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2)发现公司内控制度和会计核算管理执行过程中存在不足和漏洞,能够避免给公司可能造成损失。 (3)敢于坚持原则,抵制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并及时上报,避免公司利益受到损失的。 3、能够正确行使岗位职责各项规定,工作无差错的。 (1)一年内在账务处理包括原始凭证审核、凭证制证无差错, (2)一年内无错、漏报各项财务报表的。 (3)一年内无错报、漏报应纳税款、纳税账务处理准确和纳税申报及时 对有以上表现的财务人员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通报、物质和 工资涨级的奖励。 二、处罚规定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给公司带来直接经济损失除按原价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以外,还应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警告并扣发直接责任人工资1-5倍: 1、没有按照规定审核原始凭证,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给予以入账处理; 2、会计人员没有定期与出纳对账,没有定期对实物(包括定期盘点库房、定期盘点固定资产和低耗品)、款项(包括核对往来账、库存账)进行核对; 3、账簿记录账证不符、账账不符、账表不符或账实不符; 6、没有按期编制、报送报表或报表编制出现严重错误; 7、记账凭证编制在科目的使用上出现错误,致使年末利润出现错误,导致公司在利润分配和决策出现失误; 8、由于会计工作失误致使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对公司进行处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9、违反有关规定或没有按规定使用印鉴; 10、未按照规定装订、保管会计档案和文件,未按照规定开具收据和发票; 11、丢失发票、收据、会计档案和重要文件; 12、其他违法财务和会计制度规定的事项。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警告并扣发直接责任人月 薪1-5倍,根据情节严重性决定辞退或送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责任: 1、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2、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3、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4、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5、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6、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7、其他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扣罚直接责任人当月工资并于予辞退,根据情节严重性送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责任 1、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2、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3、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7072d2cf48a6529647d27284b73f242326c31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