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文档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方法 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 初中七年级统一实行电脑派位招生。要确保电脑派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并保证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都能安排入学。 1.入学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备“三证〞〔 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父母双方半年以上的暂住证〕即符合报名条件。“父母双方半年以上的暂住证〞是指当年3月1日之前办理的有效暂住证,如换新证,应提供旧证〔新旧证的间隔时间不宜超过1个月〕。在辖区内已购房者无需提供暂住证。 2.招生程序: 五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电脑派位招生工作时间如下:6月16日至30日〔双休日除外〕,进城务工人员到各区指定的报名点申请学位;7月16日至18日报名点公示入学资格审查结果;8月22日,各区公示接收学校、学位余额及报名地点; 8月23日至24日,进城务工人员到报名点填报志愿;8月26日,各区进行电脑派位,并公示电脑派位结果;8月27日,各区对未能通过电脑派位录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入学并公示统筹结果。 各县〔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电脑派位入学工作时间由各县〔市〕自主安排,但申请学位的时间应宽裕,要让进城务工人员有充分的时间做好入学前各项材料的打算工作。 3.录取方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人数少于学校学位余额数时,学校应当全部予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学位余额时,由县〔市〕区教育局或其授权的学校通过电脑派位的方法确定学校的录取对象,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未经过电脑派位录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及符合入学条件因故未参加电脑派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生源缺乏的公办学校就读。 4.对于暂不符合我市公办学校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做好政策解释,并由县〔市〕区教育局援助与本县〔市〕区的民办学校对接。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4c1714b940590c69ec3d5bbfd0a79563d1ed4b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