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协议书 甲方(转租方): 乙方(租用方): 乙方因业务需要,需向甲方租用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许可号:TS2410614-2016.备案编号:湘A4-T-00544,规格型号:QTZ80(TC5610-6)一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租金及租金付款方式。 1. 租赁期按塔机移交之日起为壹年或一栋工程:次年按市场行情价格计算。 2. 乙方给甲方租金每月人民币壹万元整。 3. 乙方应在每月底30号前支付给甲方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按月息3%计算补偿给甲方,至付清之日止。 二、进出场安装拆卸费、操作工人工资等全部由乙方负责。 1、设备进出场安装(拆除)工作由乙方自行安排人员和运输工具及吊车,严格按照安(拆)规程组织安(拆),确保安全,在安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使用过程中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设备故障,在使用过程中违章操作造成的不安全因素,乙方与使用方遵循谁违章谁承担责任的原则,由责任方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三、在租赁期间塔机的保养费、维修费、配件费都由乙方负责。 四、税收及租赁公司费用和不可预见的风险、公众责任保险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五、以乙方公司名义签订的租赁、安装合同,在合同履行期内引起所发生的一切大小事务及意外,并在处理过程中,与有关主管部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六、租用塔机设备一台及配件以清单为准(含原厂家标准节14节,主电缆50米)。若以后配件不够须增加设备配件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转租或转让其他(她)人。 七、设备及进出场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保证设备的完好(如有损坏或丢失,按原厂价赔偿)。退场时应退回至甲方指定的仓库及地点(长沙区内)。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至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补充。 九、其它协议等: 代表人 : 代表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4e78a50ec3a87c24128c4c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