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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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培养建设社会主义社会需要的专门人才,陕西省党校开设了研究生课程。每年招生一些学生,下面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同学们可以报考什么专业。

一、招生专业、研究方向、人数和考试科目:

1哲学专业6名。①马克思主义哲学;②中国哲学;③伦理学。业务课考试科目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理论;哲学史(中国哲学史和欧洲哲学史)

2、应用经济学专业2名。①国民经济学;②区域经济学;③产业经济学④劳动经济学。业务课考试科目为数学三;西方经济学

3政治学专业12名。①政治学理论;科学社会主义;③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④中外政治制度;业务课考试科目为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著作和文献;政治学理论。

4、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10名。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②马克思主义发展史;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④思想政治教育业务课考试科目为马克思主义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共同课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和数学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

二、学制三年。学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硕士学位。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209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经原单位考核,证明已达到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须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在职人员须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四、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情况和毕业生就业:学费每学年1000元;住宿为两人间,有空调、暖气、热水、网络;毕业后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五、奖助办法: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暂行管理办法》《陕西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硕士研究生科研奖励办法》执行。

六、奖励政策:研究生学术论文入选国家一级学会以上学术研讨会并交流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省学位办组织的论文抽检中被评为优秀的、研究生在核心期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的、研究生考取博士研究生的、研究生参加国家公务员、国家直属事业单位招考被中央国家机关和国家直属事业单位录取的均获得3000/生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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