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通报

时间:2022-04-11 04:05:3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全体员工:

20141111日下午一点半左右,xx部员工xxxx位作业时未佩戴防尘口罩以及耳塞,违反了公司《车间安全规章制度》第二条关于“上班期间必须正确佩戴劳保用品,严禁穿拖鞋、短裤或者带铁钉的鞋工作”的规定

对于存在粉尘、噪音、有毒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场所,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很有可能会引发职业病,对员工本人的身体健康造成极大的伤害,按照处罚规定本应处相关人员50-200元罚款,考虑到xx及时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公司领导经研究决定对其本人只作出通报批评的处罚,若公司员工再次出现此类事件,公司将严格按照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此次事件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各车间部门应加强员工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教育望公司所有员工引以为戒,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共同致力营造公司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70ae6c2d1f34693dbef3e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