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江西财经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江西财经大学(以下简称“财大”)在高等教育研究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以自身独特的学术研究风格在国内乃至国际备受瞩目。为进一步提升财大的师资队伍质量,加强教师队伍的专业能力,提高课程和教学质量,秉承“财大人”的精神,财大同等学力申硕工作站组织以江西财经大学高等教育类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拟定《江西财经大学高等教育类学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本简章有关规定系指两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已有相关教育背景的在职人员。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本籍或境外毕业,考虑其学习科目、工作经历、实习经历、推荐信及成绩等,可以具有同等学力(以下简称“同等学力申硕”)参加高等教育申硕考试(以下简称“申硕”)的考生,可以申请本校高等教育类学硕士研究生的相关专业。 二、招生专业 本科招生专业(可转入2年硕士研究生学制): 高等教育、经济学、金融学、工商管理、法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会计学、统计学、金融及国际金融、财政学、公共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投资学、工业经济管理等。 招生研究方向: 财务管理及会计:会计分析、财政理论、财务管理等。 金融学:金融市场、银行经营学、金融风险管理与科技金融及国际金融等。 经济学、管理学与工程:经济学研究、经济学分析、企业管理学、战略管理、供应链管理等。 法学:公司法、中国企业法制及改革、政治学、国际关系理论等。 三、资格审查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本籍或境外非财大毕业生,根据其学习科目、工作经历、实习经历、推荐信以及个人成绩等,被评定为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经审核有关手续后,可获得提供“协商认可”“同等学力认证”。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776768c53e2524de518964bcf84b9d528ea2ce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