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物业管理费减免协议书 甲方:安徽东菱置业有限公司乙方:身份证号码:电话:通讯地址: 乙方于年月日购买甲方出售的碧桂园小区的住宅一套: 幢 单元号,建筑面积 m。(最终以产权登记部门实测面积为准)并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首付款/总房款¥元整,大写: 。 根据甲方现行购买优惠政策,乙方可以享受一年的基本物业服务费(不含公共能耗费)免缴政策,遵循平等、自愿原则,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可以享受壹年基本物业服务费(不含公共能耗费)免缴优惠,到期后按实际物业管理费标准缴纳。 2.该优惠兑现起始日期以交房之日起开始计算,减免标准暂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80元/月(不含公共能耗费)执行。【最终基本物业服务费标准(不含公共能耗费)以市物价部门的批复为准】 3.该优惠对应房号、业主姓名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致,不以将来入住人为准,且该优惠仅限"减免基本物业服务费(不含公共能耗费) ",而不以抵扣房款、折现等其它形式兑现。 4.此协议做为享受该优惠及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的唯一凭证,遗失不后补且不能享受该优惠。 5.乙方减免的物业费由甲方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6.本协议一式参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碧桂园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签署时间:年月日 签署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碧桂园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9193fcfadf8941ea76e58fafab069dc502247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