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公公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形象? 作者:胡俊国 来源:《语文建设》2007年第02期 鲁迅《社戏》中六一公公是个耐人寻味的形象。在新课标颁布之前的传统语文课堂上,他被视为封建礼教的拥护者和受害者,理由是他说过“我”“读过书”“将来一定要中状元”之类的话。这种分析已遭批驳:这只不过是一句平常的客套语——“像今日夸某个孩子聪明,将来一定能考上好的大学一样”。(1)而在目前文化解读的宽厚语境中,他被看成一个淳朴乡民:对于孩子们偷他的豆,只是责备“不肯好好的摘,踏坏了不少”,听说摘豆是为了请客,马上说“这是应该的”,他并不是吝啬的人;后来他又亲自送豆,表现了他热情好客的性格。“我”夸了他一句,他“竟非常感激起来”,体现了他的老实厚道的农民本色。(2)那么,六一公公是否就是一个老实厚道的农民?鲁迅塑造这个形象的真正意图是什么呢? 对这个形象的理解是和对《社戏》的全面分析分不开的。 《社戏》采取的是平行结构,中学课本节选的是对称结构的后一部分。前一部分,鲁迅叙述了“我”在北京看京戏的两次经历,通过对戏台下的喧闹和拥挤的描述,突出了“争座位”带来的精神负担,并由戏台下的拥挤,引发了对生存环境的感慨,“我近来在戏台下不适于生存了”“我省悟到在这里不适于生存了”。(3)戏台下的拥挤喻示了人生的拥挤,那么鲁迅理想的生存之地到底在哪里呢?后一部分鲁迅告诉我们这个理想之地就是平桥村。平桥村是鲁迅心目中的乐土:近海临河,住户很少,而且“百分之九十九不识字”,“都种田,打鱼”。在这一个近乎桃源的地方,“我”可以免于读诗书,而平桥村的人们则根本不读诗书。因此,平桥村也就没有在读诗书基础上形成的长幼尊卑、高下贵贱的等级秩序,“即使偶而吵闹起来,打了太公,一村的老老小小,也决没有一个会想出‘犯上’这两个字来”。 但是,以鲁迅的尖利、严苛,这样的环境仍不十分理想,还需要作剥离,即剥离成人秩序。因为在成人世界中,即使在平桥村也有争竞之心,也有对桃源之外的世俗秩序的倚重和向往。《社戏》以迂回的笔墨,一点一点扫去成人的障碍:首先是白天定不到船,其次是晚上又不能让大人们熬夜陪着,于是才有了与小伙伴们晚上单独去看戏的机会。“我的很重的心忽而轻松了,身体也似乎舒展到说不出的大”。这是完全的儿童世界,世俗的成人的一切秩序在此完全没有市场。这些孩子不会原谅一个会念“秩秩斯干”而不会骑黄牛、水牛的同类。这些孩子也没有你我之分,偷谁家豆子的判断标准仅仅是豆子大小。用了八公公的盐和柴,对付的法子是:“他如果骂,我们便要他归还去年在岸边拾去的一枝枯桕树,而且当面叫他‘八癞子’。”显然,成人道德观念中的“无私”“善良”或“无赖”“狡猾”等评语用在这些孩子身上总显得隔膜。他们是“心思纯白”(4)的率性自然的儿童,他们的世界是鲁迅寄予希望,认为可以作为中国的未来指望的、没有受到任何成人的等级秩序和道德观念浸染的世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9363451e73a580216fc700abb68a98271feaca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