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现职领导不得推荐为“长江学者” 教育部规定每个申报学科只能推荐一人 把关不严者将停止推荐资格 本报讯(记者 刘旭)据教育部官网消息,教育部人事司日前印发通知,要求 各地做好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根据通知,高校现职 校领导不得被推荐为“长江学者”。原则上,每个申报学科一般只能推荐 1名人 选,推荐过程把关不严的高校将停止下年推荐资格。 根据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学科分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 域共分成数学力学组、物理学组、化学科学组等 16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分哲 学组、法学组等7组。其中,特聘教授项目面向全国高校实施,讲座教授项目面 向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实施。青年学者项目要求推荐人选具有博士学位, 并在 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在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遴选时,教育部要求各校推荐的人选需要合理 设置岗位。每个申报学科只能设置1个岗位,同一岗位只能推荐1名人选,从东 部地区到西部、东北地区应聘的人选和直接从海外引进的人选不在限制之列。 《通知》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各有关部门和高校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 的原则,明确招聘遴选程序,严把人选质量条件,切实做到好中选优、宁缺毋滥。 高校应组织相关专家或校学术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遴选, 择优推荐,并对推荐材 料、学术道德和政治倾向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人选推荐 材料需在校内公示一周,对公示期间反映的异议,高校要认真组织调查,有关异 议材料及调查结论随推荐材料一并报送。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 行推荐职责的高校,停止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教育部同时鼓励人才合理流动,鼓励高校通过多种渠道从校外(海外)招聘长 江学者。根据文件,各高校推荐的特聘教授人选中,直接从校外(海外)招聘及近 三年回国的人选应不少于20%鼓励东部地区优秀人才到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 应聘,东部地区高校不得到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招聘人选。 ――文章来源网,仅供分享学习参考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9507af950ea551810a6f524ccbff121dc36c5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