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20202 授 经济学博士 学位) 一、培养目标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愿为国家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具有坚实宽广的经济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熟悉本学科专业的前沿动态,具有独立地、创造性地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经济研究领域能够取得创造性的成果。 3.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地运用该门外语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且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1. 区域经济学理论与政策 研究总结中外区域经济学基础理论、经典理论、前沿理论研究成果,开展拓展性的创新研究;运用区域经济学理论研究探讨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现实问题; 研究总结中外区域经济政策的演变与发展,分析中国区域经济政策热点问题,研究中国区域经济政策精准性创新问题。 2. 区域产业经济学理论与方法 从交叉学科研究视角,运用区域经济学理论与方法、产业经济学理论与方法、统计学方法、计量经济学方法,构建区域产业经济学理论分析框架,总结区域产业经济学分析方法;研究区域产业经济发展现实问题。 重点研究地方产业体系理论与分析方法、城市服务业经济理论与分析方法。 3. 城市经济转型 借鉴城市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等多学科理论与方法,结合新工业革命、服务业革命、生态文明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大背景,研究中外城市经济转型发展的一般理论、基本规律和典型个案。 重点研究中国特大城市、大中城市经济转型发展问题。 三、学习年限 本专业博士生基本培养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 1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 (一)课程设置 参见《区域经济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计划表》。 外国留学博士生课程总学分与国内博士生一致,其公共必修课程为:中国文化概论2学分,汉语综合2学分。港澳台博士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可免修,所缺学分通过选修其他学位课程填补。 非经济学专业硕士以及经济学专业同等学力考取的博士生,还必须补修经济学硕士学位课程,并参加考试,但是成绩不计入总学分;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二)学分要求 本专业博士生应修满的总学分不少于12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4学分,其他学位课不少于4学分,其余为选修课学分。 五、其他必修环节及要求 其他必修环节 具体要求 学科综合考试参照《武汉大学关于修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执行。 博士生应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道德规范讲座”和其它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研究生论坛等学术研讨活动。同时,还应具有在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会议发言的经历,参加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会议并发言的次数不少于三次。 博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阅读经济学经典文献以及与研究方向密切相关的前沿文献,并在学科综合考试前提交一篇“文献综述”。 博士生应积极参加课题研究及学术研讨会,以提高自己的学术能力。 博士生必须按照《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博士学位申请资格论文认定的规定(修订)》(武大经管函【2014】32号)的要求,达到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后方可申请学位。即:博士生必须以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以第一作者身份(包括研究生第一署名和研究生本人导师后第一署名)在指定的国内外重要期刊上发表至少2篇学术论文(其中权威期刊1篇,核心期刊1篇)。 学科综合考试 学术交流 经典文献阅读 实习实践 学位资格 论文申请 六、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相关工作参照《武汉大学关于修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和武汉大学博士学位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a035781de3383c4bb4cf7ec4afe04a1b071b0c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