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社会学 音乐社会学(sociologyofmusic)是以受到社会制约的诸种音乐现象、形态为研究对象,着重研究社会与音乐之间的相互关系的科学,统称音乐社会学。它是在社会学向专科方向发展的过程中形成,既是社会学的也是音乐学的一个门类。这门科学,目前仍在不断发展演变之中,其研究方向及重点也各有不同的理解。论及音乐与社会的文献自古有之。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普罗提诺(205~270)、希波的奥古斯丁(354~430)都有关于音乐与社会的关系的论著。在中国古代的《乐论》、《乐记》等书中,也有关于音乐与社会的论述。但是专门从音乐学的角度研究两者关系是在19世纪后半叶以后。C。达尔文(1809~1882)、H。斯宾塞(1820~1903)、J。孔巴略、K。比歇尔(1847~1903)等人对音乐起源、音乐的社会性的论述,为这门学科的建立作了准备。德国社会学家M。韦贝尔(1864~1920)的遗稿《音乐的理性的、社会学的基础》(1921)为音乐社会学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学术基础。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a28ab211db91a37f111f18583d049649b660ee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