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网络(网站) 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网络为协会局域网提供网络基础平台服务和互联网接入服务,由信息与数据管理室负责计算机连网和网络管理工作。为保证充分发挥信息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制定并发布温州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网络(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所有网络设备(包括路由器、交换机、集线器、网线等)均 归信息与数据管理室所管辖,其安装、维护等操作其他任何人不得破 坏或擅自维修。 第二条 网络安全:严格执行国家《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对在本协会局域网上从事任何有悖网络法规活动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交有关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条 协会员工具有信息保密的义务。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泄露协会机密、技术资料和其它保密资料。 第四条 严禁外来人员对计算机数据和文件进行拷贝或抄写以免泄露协会机密,对协会办公系统或其它内部平台账号不得相互知晓,每个人必须保证自己账号的唯一登陆性,否则由此产生的数据安全问题由其本人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 各部门人员必须及时做好各种数据资料的录入、修改、备份和数据保密工作,保证数据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性。 第六条 任何人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有损协会形象和人员声誉的信息。 第七条 任何人不得扫描、攻击协会计算机网络和他人计算机。不得盗 用他人资料、信息等。 第八条 为了避免或减少计算机病毒对系统、数据造成的影响,接入协 会局域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1.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制作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 2.采取有效的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建议客户端计算机安装使用相关杀毒软件和360安全卫士对病毒和木马进行查杀。 3.定期或及时用更新后的新版杀毒软件检测、清除计算机中的病毒。 第九条 互联网连接是为了工作、学习和工余的休闲使用,使用时必须 遵守有关国家的法律和规章,严禁传播淫秽、反动等违犯国家法律和中国道德与风俗的内容。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内容: 1.从中国境内向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2.遵守所有使用互联网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 3.不能利用邮件服务作连锁邮件、垃圾邮件或分发给任何未经允许接收信件的人。 4.任何人不得在网上制作、查阅和传播宣扬反动、淫秽、封建迷信等违犯国家法律和中国道德与风俗的内容。 5.不得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信息资料。 6.不得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不能传输助长国内不利条件和涉及国家安全的资料。 7.不能传输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家法律的资料。 第十条 为了发挥好网站的形象和宣传作用,各部门要及时向信息与数据管理室提供有关资料,以便充实网站内容,加大宣传影响。由信息与数据管理室统一整理、编辑上传及内容更新。 第十一条 网站密码由网站管理员负责控制,不准向任何部门或个人泄露。 第十二条 任何人不得在协会网站上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协会形象以及不道德的言论。 第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协会网站传播反动、淫秽、不道德以及其他违法国家法律、社会公德的信息。 第十四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协会网站发布虚假信息或违法协会规定、影响协会形象、泄露协会机密的信息。 第十五条 网站管理员一经发现有上述12-14条所示内容的信息,必须立即予以删除,并追究当事者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温州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秘书处。 温州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秘书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a91176f8d9951e79b89680203d8ce2f006665a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