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薪酬管理办法(2) 小额贷款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第七条 为合理确定公司等级工资水平,在参照本地区相关行业工资水平的基础上,确定各层级人员的月档案工资如下:副总经理壹万伍仟元、部门经理壹万贰仟元、副经理壹万元、业务组长捌仟元、高级业务主管陆仟元、业务主管肆仟元、员工叁仟元。 第八条 为促进各项经营业务又快又好地发展,鼓励员工在稳健经营的基础上为公司创造更大效益,特制订以下激励政策: 1、超过公司规定的基准利率(贷款收益率),超额部分利息收入按5%奖励(贷款收益率由董事会确定)。 2、担保业务手续费收入按5%奖励。 3、各种委托、代理、咨询、财务顾问等中间业务,按实现收入的20%奖励。 4、绩效工资按基数目标净利润3%计提,超额完成目标利润50%以内部分按5%计提,超利超过50%的部分按8%计提。 5、董事会给予的其他奖励。 6、分配办法由公司经理室确定。 第九条 福利 第十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小额贷款公司负责解释。 二0一0年七月 小额贷款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篇3] 为建立与现代化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增强薪酬分配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资薪酬 1、员工的薪酬结合岗位技术,管理等要素,与员工的贡献大小管理成效好坏,岗位责任,业务能力紧密结合。在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估基础上,分配向管理成效高,岗位责任重的员工倾斜,克服平均主义。 2、为合理确定工资等级水平,在参照本地区相关行业工资水平的基础上,确定各层级人员工资如下: 部门经理 4000 电话费 50 客户经理 2600 电话费 50 会计 2400 电话费 50 出纳 2200 电话费 50 (1)试用期员工按岗位工资的70%发放,如进步较快可提前转正。 (2)以上工资标准属基本工资,不含基本保险。 (3)同时可享受公司其他规定津贴、福利。 (4)工资标准可适当向外勤人员倾斜(如电话费、餐补) 二、业务促销奖励 1、经公司介绍贷款并负责收回的,按利息收入的1%---2%(催收人员70%,协助人员30%)给予提成奖励 2、本公司员工介绍并负责到期收回的贷款,按利息收入的3%---5%(介绍人70%,协助人员30%)给予提成奖励 3、年终按完成目标任务,按利润的5%---10%给予小贷部门奖励,由董事会制定分配计划,总经理负责实施兑现,分配后如有剩余,留待来年以丰补欠,或是发 放特别贡献奖,或是冲销损失类贷款等 4、以上提成按单笔业务结束后兑现 三、处 罚 财务会计人员违规操作及工作失误的责任追究,按《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规定》处罚,客户经理和风险管理岗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贷款损失的,扣发工资30%和年度奖金,并扣发全年业务提成,直至解聘。 (一)贷前调查不尽职,发现贷款风险,采取挽救的措施不得力,造成贷款损失后,客观上不能作出充分说明理由的(指客户经理)。 (二)贷中审查不尽职,发现存在严重的工作失误和法律漏洞,造成贷款损失的(指风险管理岗)。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4188ce82fc58bd63186bceb19e8b8f67c1cefc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