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为有效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明确考评流程,现依据《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及公司《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办法》,制定本项目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新港大道北侧,扬州北路西侧,建筑面积,总投资建设单位,监理公司,总承包。施工计划工期施工许可证号:安全监督备案号。 二、自评组织机构及职责 项目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的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生产副理、总工、现场负责人 成员:项目各部门主管 自评工作领导小组联系人: 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有以下工作职责: 1、编制项目安全标准化自评制度,制定考评目标。 2、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592011)”等要求,积极推动安全标准化建设。 3、每月组织开展项目部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统计自评结果并进行网上填报。 4、执行公司、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考评主体对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提出的隐患问题及时给予回执。 5、督促整改项目安全标准化自评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标准化建设不达标的问题 6、完成其他标准化考评工作。 三、安全标准化考评目标 经项目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本项目安全标准化考评目标为:合格 四、考评程序(一般项目) 1、监督备案 在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后,在区建委施工安全监督部门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并书面告知考评主体项目考评目标。依据考评主体安全监督计划合理安排标准化建设工作。 2、月度自评 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592011)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标准化自评。自评结果要由组长签字确认,并进行网上填报。 3、季度测评 公司标准化测评小组每季度对项目进行一次安全标准化测评。测评结果将纳入项目自评资料。测评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回执。 4、竣工考评 项目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前,应组织竣工考评。在网上测评平台填写相关资料表格后下载打印,加盖各方公章,报区建委安全考评主体。项目考评小组应时刻关注竣工考评过程,发现问题立即沟通整改,保证完成既定考评目标。 四、考评程序(创优项目) 1、申报创优 安全标准化考评目标为优良的项目,在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时,填写《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创优申请表》,进行书面申报。 2、内部自评申请创优的项目要进行月度自评和企业季度测评。月度自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由项目部安全标准化工作小组组织,进行一次全面的标准化自评工作。自评结果要由组长签字确认,并进行网上填报企业季度测评由公司标准化测评小组每季度对项目进行 次安全标准化测评。测评结果将纳入项目自评资料中 3、专家初审 在结构施工阶段,由项目部提出申请,邀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委托的检查组,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标准化考评。专家初审评分在95以上方可报区建委项目考评主体申请创优。 4、初评考核 区建委考评主体将结合专家考评结果对项目进行初评考核,考核必须在结构施工阶段进行。达到“优良”等级标准的项目可视为通过初评考核。得分95以上的,将报送市建委,申请创办“北京市绿色安全样板工地”。 5、创样考核 通过初评考核,申请创建样板工地的项目,将由市建委委托的专家组进行现场考核,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上视为通过。待项目竣工考评后,获得“北京市绿色安全样板工地”。 6、竣工考评 项目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前,应组织竣工考评。在网上测评平台填写相关资料表格后下载打印,加盖各方公章,报区建委安全考评主体。项目考评小组应时刻关注竣工考评过程,发现问题立即沟通整改,保证完成既定考评目标。 五、工作要求及职责分工 1、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有权对项目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出意见。在网上填报相关问题后,相关责任部门应立即进行整改,并做好网上回执。 2、项目部应严格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具体工作分配到各部门。《文明施工》由项目工程部负责,《模板支架》由技术部负责,其余有安全管理部负责,各部门应保证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并统一汇总到安全管理部。 3、总包单位负责网上填报的人员应保证填报的准确性,并关注各方填报的信息,有需要整改的,应立即通知责任部门组织整改,并及时进行网上回执。 4、分包单位应落实各部门对安全标准化的工作要求,在月度自评及季度测评中发现的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回执。 六、奖励与处罚 (一)奖励标准 在项目安全标准化考评结束后,依据公司奖励,对项目在考评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人员进行奖励。 (二)处罚标准 1、依据公司《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办法》对项目考评不达标、不合格的情况进行处罚。 2、对分包不执行总包单位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求的,给予XXX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XXXX处罚。 3、在月度自评、季度测评中发现的问题,逾期未整改的,将对整改责任人处以XXX罚款。 4、在考评工作中,由于分包的原因未达到考评要求的,整改产生的费用应由该分包承担。 七、附则 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ae8637f7d21af45b307e87101f69e314332fa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