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除“四害”制度 除“四害”是爱国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认真做好本市场的除“四害”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辖区爱卫会统筹协调下,开展除“四害”工作; 二、市场各区域定有专人负责除“四害”工作,市场每年要划出除“四害”专项经费; 三、市场制定除“四害”工作计划,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措施,年中有检查,年底有验收; 四、请区爱卫会指定专人对老鼠密度每月进行1次监测,对蟑螂每年进行1次监测。努力创造条件,尽早做好监测蚊蝇准备工作; 五、除“四害”坚持环境治理与化学防治并重的原则,环境治理要采取齐抓共管,依靠全市场经营者参与进行综合防治,化学防治坚持科学,合理用药,一律采用全国爱卫会推荐药物,坚决禁止使用已淘汰和违禁药物。 六、除“四害”验收必须严格按照全国爱卫会《灭鼠、蚊、蝇、蟑螂标准》进行。 七、市场要做好除“四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c21174e73fe910ef12d2af90242a8956aecaa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