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盈与盘亏能否互抵?及其进项税金处理

时间:2023-01-01 23:49:18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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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盈与盘亏能否互抵?及其进项税金处理

存货盘点后,有盘盈、有盘亏,盘盈与盘亏能否互抵?盘亏是否进项转出?盘盈是否交税?

盘盈与盘亏是两个盘点的结果,所以,盘盈与盘亏不能互抵。盘盈确认为一项收入,盘亏确认为一项损失,从而形成一项损益因素。

需要强调的是,盘盈与盘亏的判断,并不是凭《盘点表》来确认的,而是凭经查明原因的、公司批准后的、最终的盘点报告来确认的。公司的制度一定要完善。

盘点盈亏,既可能是东西多了、少了,也可能是记账错误,比如,发A商品时,账记在了B商品项下,导致盘点时B盘盈、A盘亏。查明原因后,进行错误调整,这一组盘盈、盘亏将不复存在。这并不是“盈亏互抵”的原因,而是根本就不存在盈亏。 所以,盘点后,查明并批准原因前,会计只应该将盘点产生的损益因素,暂时挂在“待处理财产损溢”上面。查明原因、并走完公司制度要求的程序之后,才能按经批准的结果,进行损益的确认和账务的调整。 盘盈的话: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或管理费用)

盘亏的话,扣除残值及责任人赔偿后: 借营业外支出(或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那么,税务上呢?

查明原因之前,《盘点表》的结论并不代表真实的盘盈、盘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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