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只分享有价值的知识点,本文由梁老师精心收编,大家可以下载下来好好看看! 【税会实务】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1)盘盈固定资产,应作为前期差错处理,在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处理前应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若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按此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盘盈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处理的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而原来则是作为当期损益。之所以新准则将固定资产盘盈作为前期差错进行会计处理,是因为固定资产出现盘盈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的因素,而造成盘盈的可能性是极小甚至是不可能的,企业出现了固定资产的盘盈必定是企业以前会计期间少计、漏计而产生的,应当作为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处理,这样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人为的调解利润的可能性。 【例】某企业于2007年6月8日对企业全部的固定资产进行盘查,盘盈一台7成新的机器设备,该设备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为100 000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盈余公积提取比例为10%。 按照新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盘盈属于会计差错,该企业的有关会计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db8abaf7d1cfad6195f312b3169a4517723e5f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