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管处值班制度(附值班表) 宿管人员工作是宿舍管理工作的重要岗位,肩负着宿舍楼内的学生安全和具体管理学生行为规范的责任,为确保宿管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 按时交接班(每天交接班时间为上午九点) 交接班时双方需对宿舍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交接班情况记录。 1、逾时十五分钟内不到岗接班者视为迟到。 2、逾时十五分钟以上一小时以内不到岗接班者按工作失误处理。 3、逾时一个小时以上不到岗接班者按旷工处理。 4、未到交接班时间提前离岗的均按旷工处理。 5、交接班时,如接班人员未到,上一个班值班人员需及时告知宿管处领导,待宿管处安排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6、值班室内不能出现脱岗情况款。 7、禁止在当班期间酗酒。 二、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1、坚守值班室,做好宿舍楼的守护工作,禁止非宿舍内人员进出,对来访人员按有效证件登记出入时间,无有效证件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宿舍。 2、带出宿舍楼的物品必须逐一登记,并出具相应物品的放行条。 3、对宿舍楼内的安全,每个班次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4、对学生报告的安全等重要情况,要及时到场核实并告知宿管处领导,以便及时了解、处理。 5、对宿舍楼内出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了解、核实,告知宿管处,否则,按不作为处理,若因此引发事故要追究值班者责任,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罚。 6、值班在岗但不履行工作职责,从而引发的相应事故,当值宿管员负直接责任,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罚。 拉萨那曲高级中学宿管处 2014年8月25日 夜间巡查制度 1、值班教师和生活老师必须全面履行值班职责。来访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来访记录表,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宿舍。 2、值班教师按学校的作息时间开关宿舍大门。 3、值班教师夜间要对学生进行查铺,对查铺未到的学生要第一时间通知班主任,落实情况。值班老师要巡视宿舍2-3次,特别是火灾隐患与用电安全隐患,要加强防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若处理不了,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重大问题不能解决,要及时报警。 4、值班教师和生活老师要经常巡视宿舍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确保宿舍安全。 5、值班教师要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学生生病、打架等),并做好情况记录,并及时报告政教处处理。 6、对学生宿舍的门窗要加大检查力度,发现有缺损的地方要及时报告宿管处抢修。女生宿舍尤其要加强对进出人员的盘查,严防不良人员进入滋扰女生。 拉萨那曲高级中学宿管处 2014年8月25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ce854412af90242a995e5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