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值班巡查制度 一、民宿除每天的正式上班人员外,应每天安排一名值班巡逻人员。 二、安保负责人对民宿的安全工作负责,对发生的纠纷事件及时通知店长妥善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发生刑事、治安案件,重大事故、险情应及时上报公安机关。 三、值班巡逻人员在当班期间如遇公安机关检查工作时,应积极配合,不能以任何理由妨碍公安机关工作。 四、值班巡逻人员在岗巡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每次巡查时,应严格认真地对民宿各部进行安全、防火检查,确保万无一失,各岗位之间随时保持联系,对巡查期间发现的治安、火灾隐患应及时妥善处理,并上报值班人员。 五、值班巡逻人员,每班次巡查不得少于3次。(夜值班巡逻人员,每小时巡查不得少于3次)。 六、值班巡逻人员应服从安保负责人的统筹安排,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巡逻路线和次数,改变巡逻路线应做详细记录。 七、值班巡逻人员下班时应对所使用器械以及需下一班处理的事务进行完善交接,并做好记录,由安保负责人监督实施。 XXXXXXXXXXXX民宿 2021年10月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4b0532529f90242a8956bec0975f46527d3a7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