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执行新的《医院财务制度》情况报告 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10]306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厅“转发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11]695号)文件精神要求,我院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现将我院在执行新的财务制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为做好新旧新制度的衔接工作,在执行新制度前,我院主要完成以下几方面工作: 1、 2012年1月3日派陈尊云同志到北京会计学院参加国家卫生部举办的全国会计培训,时间三天,到本月7日结束。 2、对全院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和核实。 3、对本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原价、形成的资金来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等进行核查,并登记造册。 3、根据旧账编制2011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 4、按照新制度设立2012年1月1日的新账及科目设置。 5、将旧账中各会计科目2011年12月31日的余额转入新账相应科目,并按新制度进行调整,按上述调整后的科目余额编制新的科目余额表,作为建立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6、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2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7、严格执行药品招标采购、高值耗材招标采购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 二、执行新制度后的会计核算情况: 1、开展全成本核算,对各科室的水电消耗、人员费用支出、药品及卫生材料支出、医疗设备及房屋折费用支出、大型设备维修费支出等等均分门别类地计算到科室;西药及中成药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了药品差价核算科目。 2、固定资产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房屋按30年或50年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医疗设备按5年、6年等年限计提折旧;一般设备按5年、10年等年限计提折旧。 3、医院职工工资总额占业务支出比率控制在30%以下,管理费用占业务支出比率控制在18%以下。 4、坏账准备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算提取,提取比例2%。 5、累计提取的医疗风险金比例按千分之二的比例提取。 6、职工福利基金按业务收支结余的40%计提。 7、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 8、社保费缴纳比例: 聘用人员养老保险: 20%; 医疗保险: 6.5%; 大病救助:15元/人月; 失业保险: 2%; 工伤保险:按0.5%; 生育保险: 0.8%。 三、按期报送各级相关财务报告: 1、按月编制上报:市县民生工程月报表、县级公立医院价格改革调查表、县级公立综合改革监测月报表。 2、编报2013年上半年公立医院改革运行分析报告。 3、编报第三季度医院改革前后对比分析表。 4、编制半年财务决算报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cef255e5bfafab069dc5022aaea998fcd2240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