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新闻网9月23日讯 省人民政府昨日正式发布了《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70元。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70元
根据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湖南省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70元。
在此调整基础上,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 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对按照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15〕38号文件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按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4%。
因工残退休人员按上述前两项调整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不足159元的,按159元调整增加。
此外,对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5元;对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5元。
调整工作需在9月30日以前完成
今年4月,湖南省接到国家正式文件后,随即开始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调整方案。2016年9月20日,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座谈会在长沙召开,随后22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工作,各地应抓紧在9月30日以前完成,并于10月15日前将本地区的《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情况汇总表》和总结报告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