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原则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选人机制。
二、人才引进岗位、计划及相关条件要求
(一)引进计划及岗位
本次引进计划人数为18名(见附件1)。
(二)引进人员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原则上以有效第二代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5.具有引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应届毕业生;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衡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辞职未满两年的人员(近两年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参加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8.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衡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公示的人员;
9.截至2023年3月24日,在原单位服务年限未满人员;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技师学院(http://www.hyjsxy.com/)、衡阳智慧党建(https://www.hyzhdj.gov.cn/)、“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发布。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衡阳技师学院、“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通讯畅通。如因联系方式错误、信息通讯不畅通或未能及时关注网站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方式为线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报考人员搜索关注“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人才需求—岗位需求—进入2023年《衡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需求目录》,选择岗位进行线上报名(识别二维码进入报名平台,点击“考试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25日9:00至2023年3月29日17:00(报名咨询时段为:9:00-12:00,14:30-17:30)。补充资料时间截至3月30日12:00,线上初审截至2023年3月31日12:00。
3.报名要求
(1)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严格按照专业要求报名,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个人信息与报名专业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2)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3)本次引进工作专业设置参照《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以下简称:目录),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目录》,选择合适的岗位,报考人员专业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或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的,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情形由衡阳技师学院根据考生所学课程组织认定。
(4)开考比例:引进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低于1:3的岗位,可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核减岗位计划数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发布调整引进计划公告。
所有低于1:3开考比例的岗位,对该岗位参考人员考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值,最低合格分值为80分,考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5)引进人员自正式办理聘用时间起,需在3年以内获得中职(高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后需通过报名平台上传以下资料: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上2M以下);②《衡阳技师学院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③身份证(正反两面)、毕业证、学位证、技能等级证书(学历证书需在学信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有多层次学历,均需打印,学历证书报告在线验证须在有效期内;技能等级证书需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上打印“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结果”)。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④需提供原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三年以上缴费单或原单位加盖公章的三年以上工作证明(限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人员提供。附件3)。
5.资格初审
本次人才引进实行线上资格初审,引进单位负责对线上报名人员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可参加后续的引进考试考核。
6.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须提供报名所需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确认时间在考试前一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后果自负。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试教(上微型课)。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核和引进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五)体检
按计划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衡阳技师学院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守纪律禁绝毒品的规定><衡阳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毛发毒品检测操作细则>的通知》(衡办发〔2020〕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为三甲医院,体检费用由学院负责,体检地点待定。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名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引进资格,由此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公示
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核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引进对象,并在衡阳技师学院、衡阳智慧党建、“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引进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引进的,取消引进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引进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即确定为引进对象,并办理相关手续。按照有关规定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工作人员同等待遇及《衡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相关待遇,最低连续服务5年以上,凡在服务期内异动(调动、辞职)取消编制、补贴等人才引进待遇,并予以解聘,已经申领发放的人才补贴要全额退还。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报名者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报名者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引进资格。
四、纪律要求
(一)衡阳技师学院人才引进工作在中共衡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由学院党委负责统筹,学院组织人事处具体实施。
(二)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社会和市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监督,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引进工作有关的各类举报。
(三)引进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已经申领发放的人才补贴要全额退还。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引进有关规定的行为。
(四)实行回避制度
1.报名者不得报名引进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引进职位;
2.本单位负责人和参与人才引进工作人员在引进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五、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衡阳技师学院0734-8729360、15873400706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4-2826112
衡阳技师学院纪检监察室:0734-8729231
六、附则
本方案由衡阳技师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查看
1.2023年衡阳技师学院人才引进需求目录.xlsx
2.衡阳技师学院人才引进报名表.doc
3.工作证明(模板).docx
4.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衡阳技师学院
2023年3月20日
原文标题:衡阳技师学院2023年度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yzhdj.gov.cn/gateway/1080869986/305518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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