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对象
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出生日期在2017年8月31日之前),符合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相关条件的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备案后,可不参加此次摸底登记)。
二、登记类别及上传相关资料说明
A类:适龄儿童户籍、住址在深州市城区范围内;其监护人在深州市城区范围内有合法房产,并实际居住。适龄儿童应与父母至少一方或一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本上,且适龄儿童与户主为直系亲属关系,户籍迁移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房产产权所有者应是适龄儿童的监护人。需提供材料:1.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儿童页。2.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3.不动产权证或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
B类:适龄儿童户籍在深州市非城区范围内;其监护人在深州市城区范围内有合法房产,并实际居住。适龄儿童应与一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本上,户籍迁移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房产产权所有者应是适龄儿童监护人。需提供材料:1.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儿童页。2.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3.不动产权证或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
C类:适龄儿童户籍为非深州市;其监护人在深州市城区务工或经商,且在深州市城区实际居住。需提供材料:1.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儿童页。2.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3.一方监护人居住证。4.自有住房的提供不动产权证;租赁房屋居住的提供父母无房证明以及房屋租赁合同(深州市行政审批局办理)。5.监护人在深州市城区务工的需提供: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备案、签章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用工单位为儿童监护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至2023年7月31日达一年以上)。6.监护人在深州市城区经商的需提供:法人为儿童法定监护人的营业执照,且注册时间至2023年7月31日达一年以上。
D类: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为深州市非城区,其父母在深州市城区务工、经商,在深州市城区租房居住。需提供材料:1.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儿童页。2.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3.适龄儿童父母无房证明以及房屋租赁合同(深州市行政审批局办理)。4.适龄儿童父母在深州市城区务工的需提供: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备案、签章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用工单位为儿童监护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至2023年7月31日达一年以上)。5.适龄儿童父母在深州市城区经商的需提供:法人为适龄儿童父母的营业执照,且注册时间至2023年7月31日达一年以上。
三、登记时间
2023年8月4日8时—8月6日18时
四、登记方式
适龄儿童监护人按登记类别提供所有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区块范围图”(附后)对应的片区小学进行现场适龄儿童情况摸底登记。
五、深州市城区范围
东至桃源大街,北至恒信路,西至西外环路(含盛邦府邸、富丽康城小区、旧州、白庄),南至307国道。城区范围内有以下村庄:东街、西街、南街、北街、南庄、杨庄、豆腐营、东郎、中郎、西郎、南官庄、北官庄、枣科以及禽蛋市场、果品市场(城区不包括深州镇礼门寺村)。
六、补充说明
若不能提供儿童或其监护人城区房产合法产权证书的,需区分以下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①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房产证复印件、抵押贷款协议书或其它有效材料。
②已入住但房产证未办理的:合法的购房票据、购房合同(民间契约及协议不能作为合法依据)等有效材料。
③自有宅基建房的:宅基证或土地证或村委会证明。
④单位集资房的:单位住房产权、购房票据等合法材料。
⑤政策性拆迁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
⑥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与祖(外祖)父母在城区长期实际同户居住的:适龄儿童父母无房证明、表明其血缘关系的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其祖(外祖)父母的城区房产合法产权材料。
⑦购买二手房但未过户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税种:契税)或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民间契约或协议不作依据)。
⑧住宅小区属于小产权的:原始购房合同、购房票据、2023年7月31日以前缴纳水电费或宽带费或有线费或取暖费等票据(票据姓名为儿童监护人)。
七、注意事项
(一)符合相关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要按时参加摸底信息登记,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参加摸底登记的,不再列入2023年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划片招生范围。
(二)监护人向片区小学提供的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或不按规定要求摸底登记而造成适龄儿童不能正常入学的,由儿童监护人承担后果。
(三)摸底登记先后次序不影响学位分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