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起登记!2023年陕西宝鸡市扶风县秋季中小学招生入学登记时间和地点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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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2023年陕西宝鸡市扶风县秋季中小学招生入学登记时间和地点公布,8月14日起登记,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中小学招生入学登记的具体事宜,欢迎家长及时查看,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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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宝市教发〔2023〕166号)和《扶风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扶教发〔2023〕16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扶风县2023年秋季县城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和“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依次登记录取小学一年级新生和初中七年级新生。根据学区划分,首先安排优待人员子女,户籍在城区学校服务区内学生和在城区购房并实际居住人员子女入学,再根据城区学校和附近公办寄宿制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经现场资料审核通过后,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秋季开学时凭入学通知书和学籍证明表报到入学。

  二、入学年龄

  202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入学学生应为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入学学生为2023年小学毕业生。

  三、登记时间

  2023年8月14日—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8月14日上午:

  登记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

  8月14日下午:

  登记户籍在服务区内学生入学;

  8月15日上午:

  登记持有房产证家庭学生入学;

  8月15日下午:

  登记持有购房合同并实际居住的家庭学生入学;

  8月16日上午:

  登记持有购房合同并实际居住的家庭学生入学;

  8月16日下午:

  登记其他情况学生入学。

  四、登记地点

  1.扶风小学

  (1)学区范围:城关街道办南宫社区、县城新区北一路以南、西一路以东范围内小区、新兴产业园企业、怡心苑小区、百合小区。

  (2)登记地点:扶风小学(县城新区东大街中段)。

  (3)招生年级:只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

  2.扶风县第二小学

  (1)学区范围:城关街道办原扶东村、南台村、北街村、八岔村、殷家庄村四家堡、西宝北线以南后沟社区、胜利社区、飞凤社区、聂堡村、西官村、扶乾村、峪村。

  (2)登记地点:扶风县第二小学(县城老区街道中段)

  (3)登记年级:

  小学一年级新生和在县城老区外就读符合转入条件的其他年级学生。

  3.扶风县第三小学

  (1)学区范围:城关街道办牛家社区、法门镇三驾村、县城新区北一路以北、西一路以东小区

  (2)登记地点:扶风县第三小学(县城新区北三路中段)

  (3)招生年级:只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

  4.扶风县第四小学

  (1)学区范围:城关街道办后沟社区(西宝线以北)、县城新区西一路以西小区。

  (2)登记地点:扶风县第四小学

  (3)招生年级:只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

  5.扶风初中

  (1)学区范围:县城新区西一路以东各社区、城关街道办赵家小学、扶风小学、扶风县第三小学。

  (2)登记地点:扶风初中

  (3)招生年级:初中七年级

  扶风小学、扶风县第三小学及城关街道办赵家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扶风初中。8月14日—16日,不再去学校登记,开学当天持学籍证明表、扶风初中入学通知书(暑假前已发放)去扶风初中报到。

  6.扶风县第二初中

  (1)学区范围:县城新区西一路以西小区、城关街道办后沟社区、原扶东村、扶乾村、南台村、北街村、八岔村、殷家庄村、聂堡村、四家堡村、西宝北线以南胜利社区、飞凤社区、扶风县第二小学、扶风第四小学。

  (2)登记地点:扶风县第二初中

  (3)招生年级:初中七年级

  扶风二小、扶风四小、城关街道办赵家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扶风县第二初中。8月14日—16日,不再去学校登记,开学当天持学籍证明表、扶风县第二初中入学通知书(暑假前已发放)去扶风县第二初中报到。

  五、登记所需资料

  以下每个类别申请入学学生户籍须和优待人员或房产(购房合同)所有人户籍在同一户口本中。

  (1)优待人员子女:监护人持户口本、学生学籍证明表、所属军队或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证明或颁发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登记。

  (2)户籍在服务区内家庭的学生:监护人持户口本,学生学籍证明表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登记。

  (3)住房在服务区家庭的学生:

  持有房产证家庭:监护人持房产证、房屋销售契税缴费发票、家庭户口本、学生学籍证明表,用水、用电、天然气缴费正式发票原件和复印件登记。

  持有购房合同家庭:监护人持购房合同、房屋销售契税缴费发票、家庭户口本、学生学籍证明表,用水、用电、天然气缴费正式发票原件和复印件登记。

  登记时,监护人(不带领孩子)自觉排队按照所属类别的时间安排带齐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在对应学校审核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本《公告》解释权归扶风县教育体育局,咨询和举报电话:0917—5230902,0917—523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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